
关于首批全国中小学科技教育实验区和实验校名单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首批全国中小学科技教育实验区和实验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12号)要求,经自主申报、省级推荐,拟确定135个科技教育实验区、1246所科技教育实验校。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6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66092249
电子邮箱:jzc@moe.edu.cn
附件:首批全国中小学科技教育实验区和实验校公示名单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26年7月23日

编辑:白天
审核: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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