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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山东赛区通知发布
发布时间:2026-09-11 10:22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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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山东赛区比赛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安排,现就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山东赛区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2026年10月12日上午9:00报到抽签,参加彩排。12日下午至13日上午比赛。

  高校组:2026年10月13日14:00报到抽签,参加彩排。14日比赛。

  二、报到地点

  山东教育电视台负二层演播大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千佛山西路38号)。

  三、参赛人员

  参赛选手应为全日制在校生,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高校专业组和高校非专业组共5个组别,所在学段以2026年9月以后为准。两个高校组均为本科生或专科生参加,不包括研究生。其中专业组限0301法学类、3804法律事务类、3805法律执行类本科,以及5804法律实务类、5805法律执行类专科专业的学生参加,非专业组限上述专业以外的学生参加。

  各市代表队由参赛选手小学生1人、初中生1人、高中生1人及领队1人、小学生家长1人共5人组成,指导教师可陪同参赛。各高校选送1名非专业组选手参赛,有关高校可再选送1—3名专业组选手参赛,报送主题演讲的参赛视频、稿件参加预选,视频质量要求与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组织的“网络风采展示”活动要求相同。组委会组织专家对高校组两个组别参赛选手的视频、稿件分别进行评审,各组别成绩排名前16名的选手将到山东教育电视台参加后续演讲比赛。晋级情况另行通知。

  根据全国总决赛赛制规定,为推动活动广泛参与,参加过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并获得全国总决赛个人赛或团队赛冠亚季军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届比赛。

  四、奖项设置

  比赛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指导教师奖。到现场参赛的选手获一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其指导教师获相应等次的指导教师奖。比赛中的部分优秀作品将在山东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展播。

  五、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最晚于2026年9月29日完成报送,各市最晚于10月8日完成报送。各高校请将《法治素养能力大赛选手信息表》(需报送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参赛选手演讲稿word版及演讲视频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组委会邮箱。各市请将《法治素养能力大赛成员信息汇总表》《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参赛选手信息表》(需报送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参赛选手演讲稿word版发送至组委会邮箱。单独报送、逾期报送不予接受。组委会将对报送的选手资料进行审查,发现参赛选手存在抄袭或其他违反比赛纪律行为的,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已经获得奖项的,撤销其奖项,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六、有关要求

  请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认真准备,分别按时报到参赛。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参赛选手的安全培训和管理。比赛期间,要服从赛事组委会安排,遵守比赛规则,尊重比赛结果,确保顺利圆满完成比赛任务。交通费、食宿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联系人:山东教育电视台 李致远

  联系电话:0531-82677301

  组委会邮箱:sdetv@vip.163.com

  附件:

  1.赛程安排.pdf

  2.法治素养能力大赛信息汇总表和选手信息表.pdf

  3.报到地点交通路线提示.pdf

  山东省教育厅

  2026年9月10日

【扫码下载】

  

编辑:白天

审核: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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