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发布。
另外,教育法修正草案、家庭教育法草案也于今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与青少年息息相关。一起来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发布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意见》重新界定了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其中明确,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二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强奸、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杀害、伤害、绑架、拐卖、虐待、遗弃等严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等,可以由少年法庭审理。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教育法修正草案拟进一步明确冒名顶替入学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
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编辑: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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