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 6 月 7 日至 8 日举行,济南市初三、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将于 6 月 11 日至 14 日举行。为优化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秩序,切实保障全市高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两考”)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工作落实,确保各环节不出问题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高度重视“两考”工作,把“两考”保障工作作为近期的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根据市招考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并巩固“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成果。各级招考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出现突发事件,要立即果断处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要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消防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在各考点要配备数量足够的警力,特别是在考生入场和离场时段,考点门口要加强巡逻,做到见“三警”(警车、警灯、警察),维护考点良好秩序,严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和治安案件发生。要加强考点食堂及接待考生食宿的宾馆饭店的食品卫生、治安监管工作,确保考生饮食卫生和人身财产安全。提前做好考点用电设施安全检查,确保电力供应,一旦发生停电故障,供电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考试顺利进行。加强考试各环节保密管理,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试卷运送和看管工作,确保试卷安全。要加强通讯线路、网络管理和无线电信号追踪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考试作弊器材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利用网络和其它通讯设施、器材进行考试舞弊。
二、加强考点周边环境治理,维护平安和谐考试环境
要采取措施为考生创造安静的考试环境。“两考”期间,各施工单位夜间不得施工,各考点周边 200 米范围内各类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和装修作业全天一律停工;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服务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考试的噪声污染行为。要采取措施确保考点周边道路交通畅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巡查,视情况可对相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各类车辆和人员要服从执勤民警的指挥;紧急情况下交警车辆可以为考生提供必要服务;充分发挥绿丝带的“绿色通道”作用,保障接送考生车辆优先通行;不得在考点周边实施道路挖掘施工,已经开工的项目要采取临时恢复通行的措施。禁止在考点周围擅自摆摊设点,严禁沿街叫卖和占道经营。禁止各类机构在考点周边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开展与招生有关的宣传活动。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委政府采取的各项工作措施,发动社会各界作奉献、献爱心,传递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考生的关心关爱,消除考生和家长的焦虑。要加强舆情监控与处置工作,严查与考试招生有关的网上有害信息。考点周边机关、单位要带头开放内部停车场,方便送考家长停放车辆。社会停车场要优先保证送考车辆停放。
四、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考试期间,市及各考区建立考试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招考委成员单位要安排熟悉政策、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集中值班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考试期间发生的各类问题,确保工作成效。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 12345 , 86111585( 白天 8:30-17:00),86111555( 夜间17:00-8:30)。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遵照“属地管理、系统负责”的原则,做好本辖区、本系统安排部署,共同维护“两考”考试秩序,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 年 6 月 3 日
编辑: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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