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上学”请三思
发布时间:2024-03-19 14:49 来源:“山东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作者:周玉森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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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原体操运动员、奥运冠军杨威的一条视频在社交平台上引发热议。视频中,他分享了双胞胎女儿目前“在家上学”的生活状态:每一类课程安排一位家教老师,由妻子杨云担任班主任,制定专属课表,自己则担任司机和后勤。

  杨威一反常规的育儿方式,很快显现出名人效应,引起了社会关于“在家上学”话题的讨论。

杨威晒出妻子辅导孩子“在家上学”的镜头

  先来看看网友们的留言。

  对于杨威的做法,赞同者有之,认为这样可以避免孩子在学校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不仅省了完成学校布置各种家庭作业的烦恼,还可以让孩子接受更高质量的私教,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体育锻炼。

  与之相反,表示担忧的也不在少数。他们认为孩子长期在家学习可能缺乏与同龄人的社交互动,不利于他们的全面发展。

  不可否认,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个性化教育需求的家庭变得越来越多。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孩子有在家上学的需求,有的家庭也有这样的条件,可以根据孩子的兴趣、特长和需求,量身定制学习计划,聘请家教进行一对一辅导,以达到提高学习效率等目标。

  综合来看,虽然“在家上学”并非新鲜事物,而是一种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存在的教育现象。但,我们必须明确,“在家上学”并不是一种普遍适用的教育模式,如何进行规范、引导至关重要。

  从教育角度来看,“在家上学”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长期缺乏与同龄人的互动和交流,可能会影响到少年儿童社交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

  我们都知道,人是社会性动物,需要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学习和成长。对于少年儿童来说,学校是他们社交的主要场所。学校教育不仅提供系统的知识传授,还为孩子提供了丰富的社交氛围和集体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孩子可以学会如何与他人合作、如何处理矛盾、如何承担责任。这些技能对于孩子未来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

  当然,每个孩子的情况都是独特的,不能一概而论。对于一些有特殊需求或者身体状况特殊的孩子来说,“在家上学”也可能是一种合适的选择。但对于大多数孩子来说,学校教育仍然是不可替代的。

  除了不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从法律角度来讲,“在家上学”也存在一定的违法风险。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早在2017年,教育部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就曾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要求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这是国家首次明确叫停“在家上学”和“私塾”教育。

  在最新的视频中,杨威也说,只是因为三个孩子一年生病了多次,所以才决定让孩子们请假回家调养身体,选择请私教弥补功课。杨威直言自己“很无奈”,并表示不建议大家效仿,只是分享培养孩子学习的心得,等孩子身体恢复好了,还是会回归学校。

  由此可见,“在家上学”的做法不一定适合所有孩子。在借鉴和参考他人的教育经验时,必须进行理性分析和选择。在这个过程中,孩子的需求、法律的规定以及教育的目标都必须充分考量,才能做出明智而负责任的决策。

  来源:“山东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

  投稿邮箱:sdjyxcgzh@163.com

作者:周玉森

编辑:袁琳

审核:王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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