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乐县依托督学责任区建设,将督校工作全部纳入督学责任区管理,以“四纵深”的推进模式,增强教育督导的内部治理和外部优化功能,提升教育督导作用发挥,为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21年,昌乐县经省政府同意被正式确定为山东省首批申报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6个县市区之一。小学、初中优质均衡综合差异系数平均值处于全市第一,5所学校被评为市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进校。新高考育人质量连续两年均以考核满分成绩位列全市第一名。被省教育厅授予“首批山东省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区”称号,2所学校被授予“首批山东省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示范校”称号;3个镇入选省市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2022年,昌乐县获评全市唯一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在4月22日开展的潍坊市线上教学满意度中位列全市第一。
一、创新“城乡+学段”责任区建设
片区划分上,昌乐县兼顾行政区域和学校类别,将全县划分为四个体量相当的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涵盖县直学校和镇街学校,形成四大督学责任区齐头并进、各级督学统筹协调的管理模式。督学配备上,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分别任督学责任区主任,带头包靠重点校,每个督学责任区配备近20名责任督学,责任督学具体到校,每校配一名学校视导员全面履职,配备驻校督学工作站,实行片区化、均等化运作。工作成效上,全面推进挂牌督导工作,以督学公示牌向社会公布市县两级督学、校级视导员信息和督学职责、督导事项,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构建起覆盖各级各类教育及社会参与的督学监管与服务体系。
二、建立“四个一”责任区运行制度
昌乐县推行“每月一份清单,每月一轮督导,每周一次例会,每周一份简报”制度。每月一份清单:每月督导前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和上级安排的急难险重任务形成工作清单,如开学季准备、春季卫生防疫、夏季防溺水、秋冬安全防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每月一轮督导:各督学责任区每月完成一次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全覆盖督导,按照工作流程,入校会诊。每周一次例会:责任区主任每周召集督学会,了解责任区内工作进展、亮点和问题;每周局党组会议作为常设议程对督学责任区工作进行部署调度。每周一份简报:每周形成一期督导工作简报,分设“县级要情、责任区动态、基层传真”三个板块进行工作展示、做法推介,并抄送县政府领导;2018年以来已编发250期,为县委、县政府以及教体局教育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构建责权利相统一的责任区考核办法
县政府出台《责任督学考核办法》,建立责任督学述评制度,将爱岗敬业、能力水平、履职情况、工作纪律、督导结果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考核情况与包靠学校工作业绩硬挂钩,对优秀责任督学进行通报表扬,并在评优晋级和评先树优时予以倾斜。同时,充分保障责任督学工作权利,把责任督学的督导意见作为工作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责任督学提出的共性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提报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解决。赋予责任督学对学校表彰奖励、干部任用、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建议权,增强督学工作权威性。责任督学和学校视导员作为助校发展力量,与学校共同处理急难险重任务,保障学校工作有序平稳开展。
四、探索“督学+执法”联动协同机制
昌乐县打破责任督学和执法人员界线,破解责任督学外部环境难监管、执法科室力量配备不足等治理难题。依托责任督学、学校视导员队伍,组建属地教管办、社会片区党总支两套基层督学执法队伍。在今年6月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证考试中,42名责任督学获取了行政执法资格。同时,畅通督学问题线索发现、执法取证、行政处罚的治理流程,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护苗”专项行动,累计派出督学队伍检查176人次,发起规范改进提醒25次,查实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法无证办学2起,对违规违法人员做出行政处罚,违规、违法教育现象得到有效震慑。
五、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动作用
昌乐县借助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具体责任同志专班,畅通部门间快速联动反应机制。4月15日,由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协调县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文旅、卫健、教育等六部门,抽调179名骨干,成立了38个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小组,采取分区分片全覆盖包靠的方式,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截止7月底,通过责任督学“四不两直”督查暗访,摸排校园周边各类问题隐患,累计派出924检查人次,排查隐患问题56个,通过各部门专项整治小组消除隐患问题47个,完成借助其他行政部门业态监管行政处罚7起,使校园周边安全有序,营造了规范办学的良好氛围。
编辑:王骄
审核:周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