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济南市不断深化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导向,持续打造“单位不固定、岗位常流动”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管理机制,扎实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早在2011年,济南市就启动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为推动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济南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统筹调剂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多项政策叠加,聚焦持续发力。2020年,以济南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则指出,采取“人编同调”等方式,鼓励干部、教师跨学校、跨学段、跨区域合理流动。2021年,济南建成启用市级教师交流服务平台,采取“精准对接”的方式链接空编与超编区县,为跨区域教师交流提供技术支持。
伴随着一系列导向政策的持续深化和激励机制的逐步落地,各区县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面展开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一、区域内部交流
济南市每年都制订区域内交流轮岗年度交流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教师实行计划指导下的交流轮岗。各区县可视实际情况成立教育集团、联盟或学区,由一所优质学校带动2—3所薄弱或农村学校,在集团、联盟等内部实行跨校交流轮岗。济南市历下区实施基于集团化办学体制创新区域教师交流模式,各教育集团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交流任教,成员校则选派潜力教师到核心校任教,利用核心校的良好氛围与优质土壤,提升成员校培养骨干人才的“造血”能力。“十三五”期间,该区累计有637名教师进行了集团内部流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是骨干教师。
二、名师跨校交换
以名优教师交流为突破口,济南市启动“名优教师跨校交换”工程,通过政策引导、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多种措施,引导和鼓励优秀教师由城镇学校到农村学校、由优质学校到薄弱学校、由超编学校到空编学校任教,与此同时,受援学校派出同等数量、同学科、同学段的教师到对方学校任教,交换时间为1至3学年。特级教师、名优教师跨校交换期间,除了完成常规的教育教学任务外,还要通过先进的教育思想、科学的教学方法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发挥示范、带动、引领和辐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
三、学科竞岗交流
济南市天桥区创新启动以学科竞岗为核心的教师交流轮岗。全区统一核定各校学科师资余缺状况,建立虚拟人才市场,新学年开学前发布学科竞岗信息。教师可优先参与跨校岗位竞聘,由教师个人和学校进行双向选择。没有跨校交流意向的教师可选择校内竞岗或接受统筹调配。2022年天桥区教师交流轮岗194人,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1.4%。
四、双向选择交流
济南市高新区在“区管校聘”中实现了教师与学校“双向选择”,即教师选择学校,学校聘任教师。根据各学校公布的新学年教职工岗位情况,每位教师可向两所志愿学校提出择校申请,并在被学校聘任后,向所在学校提出交流申请和拟交流学校。2022年,全区符合交流条件的人员共有763人,通过“双向选择”实际交流人数达到125人,占比达16.4%。
截至目前,济南市共有2.4万名校长、教师参加交流轮岗,各区县均能实现10%以上的教师交流轮岗,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在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当中,有1.3万人选择了城乡间交流轮岗。
编辑:王骄
审核:周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