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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名单,山东6地入选
发布时间:2020-08-20 15:20 来源:山东教育新闻网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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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新闻网讯 日前,经遴选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教育部发布通知,确定了“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名单(简称“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其中山东省共有6地入选,分别是济南市、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淄博市、枣庄市滕州市、烟台市、潍坊市。

通知要求,各实验区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的要求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开展实验探索,切实把实验工作作为推动本地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抓手。具体要求如下:

一、明确工作定位。坚持立德树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将信息技术全面融入于教学过程的路径、方式和方法,深入研究信息技术在各学科教学中的合理应用,注重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创造适合每一个学生发展需求的教学活动,促进学校育人模式转型和区域内学校共同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服务学生学习、服务教师改进教学、服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以教育信息化带动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协调教学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保证日常教学与实验工作的一致性,保障实验工作可持续发展。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完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进度安排、配套政策、经费保障、责任主体和预期成果等内容,突出导向性、创新性、操作性、实效性。同时,围绕年度工作任务,开展丰富多样且富有成效的研讨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不断改进完善实验工作。鼓励实验区之间建立协商合作机制,加强交流、协同推进,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勇于探索创新。围绕课程和教学改革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选择适宜的教与学新模式。鼓励各实验区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省级平台和本地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优化教学设计,丰富教学内容,促进教学组织方式重构和教学方法创新;着力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利用信息技术调动学生学习的内生动力,促进学生养成自主学习习惯,提高自主学习能力;探索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推动数字资源内容监管、确权保护、共建共享;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数据的收集,开展教学分析与过程性评价,实现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推动个性化自适应学习;探索以学生学籍号作为“教育身份证”,联通不同平台与工具应用之间的学习数据,推动学习大数据应用;推动“网络教研”“跨学科教学”“编程教育”“人工智能教育”“智慧课堂”“数字阅读”,为教学改革注入活力。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名单


编辑:周玉森 周添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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