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新闻网讯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转发了山东省《关于完善高等学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的指导意见》,并下发通知中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通知中提到,为落实《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2020年6月,山东省结合职教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积极探索绩效分配改革,将高等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额核定系数最高提高到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准线的5倍,较大地提高了绩效工资总量。这一政策的出台,充分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职业教育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地。
编辑: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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