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遴选结果公示》,遴选确定了山东建筑大学等20所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
据了解,本次共有39所高校递交了申报材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教高字〔2020〕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18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组织专家最终遴选出20所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某所高校或某项材料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厅高等教育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编辑: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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