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在其官网公布了寒假期间各市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
公告显示,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中小学寒假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1号)精神,为加强社会监督,及时纠正中小学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寒假假期期间,如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存在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将学校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缩短假期、提前开学等情况,可向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山东省教育厅反映。
编辑:张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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