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新闻网讯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我省坚持全面启动、整体推进、梯次建设原则,分重点突破和全域提升两个阶段,可同步推进、也可分步实施。重点突破范围为各县(市、区)乡、镇驻地中小学、幼儿园;全域提升主要是指在乡镇驻地“强”的基础上,进一步辐射带动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提升域内整体办学质量水平。
《方案》提出,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半数以上的乡镇实现七个目标:一是办学条件不低于城区。二是教学管理规范、特色明显、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学生学业水平与城区优质学校差异较小。三是育人环境特色突出,师生拥有较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四是师资结构较为合理,特别是骨干教师比例、学历教师比例不低于城区,教师激励制度健全、有效。五是能较好发挥对域内其他学校辐射带动作用。六是家长、学生满意度较高。七是域内生源稳定率稳步提升。
《方案》针对如何推进实施强镇筑基行动,提出6点要求:
(一)改善提升办学条件。对照省定办学(办园)条件标准,查不足、建台账、补短板、强硬件。
(二)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开展联合教研和责任包保、课程教学改革探索、强化体育艺术和劳动特色教育等,提升办学能力水平。
(三)加强校(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优秀校(园)长配备,通过交流轮岗、自主培养和倾斜支持等多项措施,配足、配好学科教师,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
(四)注重信息化建设和技术应用。按照省定要求补足配齐信息化设备,加强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应用,强化优秀信息资源库建设及投放。
(五)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探索推进镇域一体的学区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赋予乡镇学校、幼儿园治理更大自主权。打破镇域学校管理体制,组织通过城乡结对、集团化办学等帮扶乡镇驻地中小学校、幼儿园,抬高乡镇驻地学校打造起点。
(六)制定面向乡村驻地学校的质量评价办法。组织国内先进评价机构、评价团队,开展教学、教研和管理评估诊断及过程监管指导。
(记者:迟佳)
编辑: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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