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各地 > 泰安 > 正文
泰安市教育局致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06-03 12:02 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A+A-
-分享-

2023年高考即将来临,为严肃考风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招生环境,实现“平安高考”目标任务,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现就加强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二、不得唆使、引导考生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三、不得有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信息等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的行为。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五、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

六、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问题线索。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泰安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日    


编辑:王煜玲

审核:周玉森

相关阅读

泰安市中小学生迎来秋季新学期各学校上好“开学第一课”

9月1日,伴随着初秋的微凉和清晨的阳光,泰安市各中小学校迎来了秋季新学期的正式开学,沉寂了一个暑假的校园再次恢复往日的喧 ...

09-02 11:17泰安教育

ICP备案序号:鲁ICP备16007069号-3
鲁公网备案号:3701030200074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200001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5175653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山东教育社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头条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