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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民法典》专题学习暨专题“三述”
发布时间:2020-07-04 13:55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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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青岛市教育局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法典》专题学习暨专题“三述”。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市教育局其他干部、各区市教体局中层以上干部通过视频会议平台学习收看。

本次学习邀请了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瞿灵敏教授作“走近《民法典》—兼谈《民法典》对教育的影响”专题讲座。瞿灵敏教授围绕《民法典》的功能定位、重大意义、教育如何浸透《民法典》精神、《民法典》的新变化与社会热点问题等做了深入浅出的辅导,对于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内涵和要求,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实施,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专题讲座后,民办教育处、安全处负责同志围绕学习实施《民法典》、依法履行职责进行了“三述”。

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刘鹏照表示,要深刻认识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民法典》对国家、对个体、对政府、对教育带来的深远影响,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刘鹏照讲到,要扎实做好《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行业特点,突出务实管用,确保宣教效果。一要分层分类抓宣教。面对学生、教师、干部等不同受众群体,分层分类、因人施教。二要延伸拓展抓宣教。把学习内容向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政策文件延伸拓展,做到接地气、好落实。三要整合资源抓宣教。教育系统内部要统筹协调,学校、家庭、社会之间要协同联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及律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支持,增强宣传教育的专业性、协同性。

刘鹏照表示,要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提升教育治理水平。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民法典》引入的新概念、体现的新理念、设定的新边界、提出的新要求,推进教育法治建设,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一是强化依法行政。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责,依法行使公权力,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强化依法治教。要对接《民法典》的新变化,以全面有效保护民事主体权利为目标,对正在执行的各项政策、制度进行全面体检,全面维护和实现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依法治校。要依据《民法典》有关法人制度的新规定、新要求,加强制度评估,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学校治理体制机制改革,抓好现代学校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推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治理体系建设。要健全教育保护制度,探索实施学生惩戒制度,优化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全面建立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冀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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