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专业选考科目制度的设计,给了学生选择权,也给了高校一定的招生自主权。高校提出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是高考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是体现高校招生自主权的重要内容。落实新高考赋予高校在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方面的自主权,进而推进专业特色建设,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是新高考赋予高等学校的新使命。
一、确定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是新高考赋予高校新的办学自主权的主要体现
新高考坚持“选择性教育”理念,赋予考生选择权,也给高校一定的招生自主权。“6选3”选科模式打破了传统的文理分科局限,变原有文科、理科组合的“套餐制”为20种组合的“自助餐制”,给予学生课程选择权、考试科目选择权,学生实现了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愿望。新高考实行“专业(类)+学校”的志愿模式,取消了调剂录取,让学生志愿选择更加精准。同时,新高考从确定选考科目要求方面赋予高校对生源的选择权,或者说考生报考某专业的限制权,限定只有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才具有报考资格。专业选考科目的确定满足了高校不同专业招生需求,有利于招到符合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的生源,招到具有专业忠诚度的学生,实现考生报考和高校招生的双赢。
二、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主要误区和主要困境
高校在确定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方面的主要误区,首先是为了扩大生源范围而降低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新高考模式下,高校过度关注专业录取分数,由此引发高校在设置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时普遍存在一种倾向,尽量少提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尽可能扩大各专业有效生源范围,以提高专业录取分数。2014年高考改革试点以来,教育主管部门并未对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制定指引,由各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自主确定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18年,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发布,高校的普遍做法是在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基础上,提出最低限度的选考科目要求,尤其对学校的冷门专业、弱势专业,更是如此,唯恐招不到学生。高校一味放宽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既不利于生源的选拔,给课程教学和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带来新的困难,也不利于高中生选科,给高中教学带来新的困惑。
另一个重要误区是机械地比较各专业新生录取分数。“3+3”模式下的选考科目和“3+1+2”模式下的次选科目,均以等级赋分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选考科目不同,该科目选考人数不同,科目间试题难易程度不同等诸多因素,使选考不同科目的考生之间高考成绩的可比性降低,高考分数对生源质量的区分度降低。新高考模式下,高考分数对生源质量的评价意义弱化了,学科知识基础并不相同,对于大学阶段的专业学习会带来重大影响。
由此,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主要困境是,如何在扩大生源范围和强调生源学科专业基础之间找到新的平衡点。对于高校大部分专业来说,注重扩大生源范围,可以吸引更多生源报考,从而提高录取分数。但同时也会造成新生学科专业基础和结构不能满足大学阶段所选专业的学习要求,给专业人才培养带来困难。若注重学生学科专业基础和结构,对专业选考科目提出更多要求,有利于大学阶段的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但可能会限制部分考生报考,造成录取分数降低。因此,科学确定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精准定位生源目标群体,为不同专业选拔合适的生源,提高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还需高校深入研究,长期跟踪关注,及时反馈调整。
三、确定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发挥高校招生自主权的主要着力点
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是否科学合理,要靠实践来检验,靠各专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来衡量,具有一定滞后性。确定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发挥高校招生自主权的作用,当前宜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加强高中、高校人才培养联动,科学定位生源群体,是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的首要考虑因素。高校应深入研究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要全面了解高中教育,深入研究高中生选科组合、选科人数、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学习状况,掌握合格考试的标准与等级考试之间的差异,统筹考虑生源、专业特色和建设、人才培养目标、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科学确定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要走进高中学校,增强与高中教学的沟通衔接,加强高中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给予高中生考试科目选择、专业和学校选择等个性化指导,更加关注高中生的学业基础,实现高中与高校人才培养的联动。要开展和做好课程教学的对比分析,与高考改革前对比,与同类院校有不同选考科目要求的同一专业对比,做好研究分析。
(二)加强专业特色建设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的内在要求。专业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确定专业选考科目是为更科学地选拔各专业人才。为此,高校应从有利于加强专业建设,推进专业特色发展和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角度出发,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调整和细化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规格,避免专业之间的盲目攀比和目标趋同,科学确定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新高考让高校的生源竞争由学校之间的竞争,转变为专业之间的竞争。按专业填报志愿和录取,倒逼高校裁撤非优势学科专业,与一流学科建设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合力促进高校强化学科专业建设,以特色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为应对高考改革带来的挑战,高校应坚持优化结构、促进发展、提高效益、相对稳定的原则,建立健全招生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通过扩招、减招、停招等方式,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在做好招生专业数量减法的同时,高校还应做专业建设加法,优质资源向优势专业、特色专业聚集,人力物力财力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质量聚焦。新高考和一流学科建设相互呼应、相互配合、相互支撑、相互促进,一流学科需要一流生源,一流生源促进一流学科建设。
(三)深化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是高校确定选考科目要求之后的必然选择。各专业选考科目不同,学生的学科专业基础不同。新高考打破了平行志愿模式下高校生源分层固化现象,各专业生源结构、知识基础呈现多样化。面对新的生源形势,高校应推进招生与培养无缝衔接,根据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启动人才培养方案分类修订工作,重构人才培养方案,重建课程体系,重塑课程评价制度。同时,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等3个目标,确立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支撑毕业要求,课程目标支撑毕业要求达成等3个支撑,健全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等3个评价机制。高校要为学生个性化学习供给更多优质学习资源,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诉求。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高校应大力加强线上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推进在线课程教学,积极探索新思路,打造优秀课程团队,提升课程高阶性、突出创新性、增加挑战度。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高校确定选考科目要求、应对新高考新挑战的关键举措。相对于此前的高考模式来说,新高考的生源情况有所改变,同一个专业、同一个班级内学生的学科专业基础并非完全一样。因此,教师育人应因材施教,转变思想观念,不能一把尺子量学生,正如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所说:“尤其是提高教师发现学生特长和潜力、指导学生选课选专业和规划学习生涯的能力。”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是摆在高校和教师面前的共同课题。
(作者简介:李照峰,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作者:李照峰
编辑:王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