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18 17:33 来源:《山东教育》高教2022年1、2月刊作者:李文锦 组稿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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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实施方案》,明确以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六大工程”推进落实情况为重点,评价学校改革措施和成效。在研究生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招生录取、培养质量、学位授权审核、学校安全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据了解,评价指标体系以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六大工程”为主要内容,包括6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和1个附加指标。

据介绍,评价对象包括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含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评价每年开展1次,采取实地考察与现场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分别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次。

对综合评价结果,将列入省属本科高校分类考核,配置研究生教育资源,评价结果作为研究生招生计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质量提升计划等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作者:李文锦 组稿

编辑:扈美辰

审核:王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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