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近日,日照市教育局等6部门出台《日照市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后面简称《管理办法》)。今后,主管部门将根据评价管理办法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情况进行评价,形成信用等级,纳入信用监管体系,构建校外培训机构新型监管机制。
《管理办法》明确,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对象为经审批机关许可、登记,并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违规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的机构。机构信用评价总分为12分,采用扣分制,按照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程度分5个档次扣分,扣完为止。目前实施扣分的项目,基本涵盖了市面上常见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比如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存在房屋、消防、食品等重大安全隐患,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进行教学等。
《管理办法》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实行周期制,每半年为一个周期(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12月31日),一周期内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积分分值根据扣分情况累计得出。信用积分统一分为5个等级,积分在11分及以上为A(优秀)、9-10分为B(良好)、7-8分为C(中等)、5-6分为D(较差)、0-4分为E(差)。除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一次性扣分达12分的,校外培训机构其它的扣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整改要求的,在扣分满半年后可以进行销分。
对扣分累计达到12分的机构依法依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并将机构名单推送到“信用日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公示,同时,依法依规将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列入信用失信人员名单。
《管理办法》提出,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办学许可、日常监管、年检、发布黑白名单、失信人员等重要依据。其中,对获得信用等级D、E的,年检结论直接为“不合格”,并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可依法依规给予停业整顿处理。各区县教育部门要按照“一机构一专档”的要求,为校外培训机构建立信用档案。今年暑假伊始,日照市各级教育部门将统一对外公布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等级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学生及家长上网查询。(来源:日照市教育局)
编辑:白天
审核: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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