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日前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提出10项措施,确保高职扩招入学有基础、教学有标准、培养有质量、就业有优势、发展有前途。
另外,对违反规定,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承诺、不按规定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严肃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取消单独招生资格、调减招生计划、减少直至停止项目安排等处理措施。涉及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作者:李文锦
编辑:王骄
冯其红已任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 ...
《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 ...
莒县果庄镇中心幼儿园开展预防夏季传染 ...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100人
公示!山东第七届中小学教师合唱拟获奖 ...
“三二一,笑!”潍坊这些毕业照真好看 ...
山建大人工智能工程技术应用研究院揭牌 ...
《马石山十勇士》成功演出 千名党员共 ...
寿光:当劳动教育遇见千年耕读文化
教育部最新统计:2024年全国普通本 ...
定陶:构建全链条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护 ...
滨州市入学、招生咨询电话来了
日照东港区:青少年“明目功”减少“小 ...
2025年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 ...
教育部发布202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 ...
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前沿论坛暨山东大学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