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牡丹区第二十一中学教育集团、牡丹区二十一中教育集团文苑学校、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牡丹区实验中学、牡丹区长城学校发布招生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牡丹区第二十一中学教育集团2022年招生工作计划
根据牡丹区教体局有关招生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牡丹区第二十一中学教育集团2022年招生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招生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阳光规范,努力让每个孩子能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的公平、公正和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上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本着稳步完善的工作原则,强化过程管理,实施阳光招生,实行招生工作“一网通办”,使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二)“相对就近、免费入学”。在严格入学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顺利入学。
(三)严格控制班额。按照化解大班额工作要求,按照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由于我学区生源较多,招生班额不得突破55人。
(四)控辍保学。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群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招生范围
牡丹区实验小学、牡丹区第二小学、牡丹区第一小学、南城办事处南关小学、牡丹区南苑小学、南城办事处张楼、南城办事处侯店小学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2022年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60个教学班3300名学生。
五、招生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一)报名。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小升初的将报名材料交至毕业小学,由小学初步审核后统一交至对应初中学校。
(二)审核。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入学依据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一)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二)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三)仅有房产在本学区。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四)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2年8月31日满一年)。
(五)优抚对象。身份证、户口簿和优抚证明材料。
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需具备该学区小学学籍,报名时按照平台操作提示填报一项入学依据即可。
未在初中学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按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在平台上报名,报名办法审核录取和入学证明材料要求同小学一致。
七、时间安排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8月13-26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8月13-18日,小升初网上注册报名,初中学校审核材料,网上发布录取信息。
(二)8月19-21日,学校根据录取结果,领取并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
(三)8月23-24日,初一新生持《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报到,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登记入学资格。
(四)8月26—27日,完善招生工作相关事宜。
八、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入学。切实履行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入学。
(二)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完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入学。
(三)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支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招生队伍。同时,要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家长明确招生政策和报名办法。
二十一中初中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赵广华
副组长:李传波、张海山
成员:毛玉珠、王滨、高贤谦、吕春霞、潘建红、王艳华、马萍.
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潘建红
联络员:刘福起
(二)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拒收本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禁止任何学校招生时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
(三)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学校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招生范围、学校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学校对新入学的学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
(四)强化责任意识。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于律己,秉公办事,端正工作态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严密组织好各项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
牡丹区第二十一中学教育集团
2022年8月12日
菏泽市牡丹区二十一中教育集团文苑学校(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南校区)2022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牡丹区教体局《2022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2﹞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8月18日
审核时间:2022年8月17日--8月19日
录取时间:2022年8月20日--8月21日
查询时间:2022年8月20日--8月21日
请在8月18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二、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
(一)招生范围:
区域1.东至西环城河,西至西安路,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八一路。
区域2.东至西安路,西至西大堤,南至曹州路,北至东方红大街。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可以拨打学校咨询电话。(具体手机端操作流程请查看“牡丹区二十一中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
四、入学依据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二)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时间为入学依据,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三)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四)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2年8月31日)。
(五)优抚对象子女。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非成套住宅和共有房产均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五.具体上传材料要求
(一)户籍信息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等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二)房产信息(按以下相对应类型上传)
1.直接监护人房产(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
(1)不动产证(房产证)
学区范围内日常生活居住的成套住宅,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产证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清晰)。
(2)拆迁安置协议
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的,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3)购房合同
已网签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近三个月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2.祖辈房产
儿童直接监护人无房产、和祖辈一起居住、凭祖辈房产报名的,需上传证件:(1)房产证件原件。(2)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3)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应与祖辈在一起。
(三)监护人信息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六、相关说明
1.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平台将通过大数据校验、学校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禁到学校门口聚集,如有疑问可查看招生平台回复留言或电话咨询。
5.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牡丹区二十一中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5905300783 13061585728
菏泽市牡丹区二十一中教育集团文苑学校
2022年8月11日
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2022年招生工作计划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2〕4号)和牡丹区教体局{关于印发《2022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菏区教体字〔2022〕19号)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2022年招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阳光规范,努力让每个孩子能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动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上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本着稳步完善的工作原则,强化过程管理,实施阳光招生,实行招生工作“一网通办”,使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二)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在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严禁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选拔性考试,严禁乱拉生源,严禁跨学区招生。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顺利入学。
市第一实验小学、春蕾小学的毕业生按照2020年8月3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部分小学招生和升学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有关要求执行。
(三)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学校对新入学的学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生源均衡分班制度,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做到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班额、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基本均衡,不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四)加强宣传,公开透明。学校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工作安排、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五)控辍保学,全员覆盖。学校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群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辍学”。
三、招生范围
牡丹区第八小学、牡丹区东关小学、牡丹区东苑小学、东城办事处双河小学、牡丹区太原路小学、牡丹区胜利小学符合入学条件的毕业生。市第一实验小学、春蕾小学的毕业生按照2020年8月3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部分小学招生和升学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有关要求执行。
四、招生计划
2022年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69个教学班3750名学生。
五、招生办法
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学校在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未在初中学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初中学校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按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在平台上报名入学。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将报名材料交至毕业小学,由小学初步审核后统一交至初中学校。
(一)入学条件
学区内学籍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2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二)报名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直接报名。
(三)审核录取
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时间安排
根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统一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8月13日-18日,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初中学校审核材料,网上发布录取信息。
(二)8月19日-21日,学校根据录取结果,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
(三)8月23日-24日,初一新生报到。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登记入学资格。
七、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入学。保障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是巩固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果的核心指标,各学校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入学。
(二)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入学。
(三)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教体局会同残联、卫健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和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置。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的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学校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2022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支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招生队伍,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家长明白招生政策和报名办法。学校每天安排一名熟悉招生政策的校级领导值班,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同时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做到专人值守,确保电话畅通,耐心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招生纪律,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顺利入学。绝不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选拔性考试,不通过任何形式跨学区招生、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线下招生;绝不擅自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绝不通过恶意竞争、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方式乱拉生源。
(三)强化责任意识。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于律己,秉公办事,端正工作态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严密组织好各项招生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周密的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线上报名和线下咨询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招生中存在问题,确保不因为招生工作而出现人员聚集现象。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有担当精神,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
附件:2022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
2022年8月11日
2022年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李爱华 副组长:晁勇
成员:张 群 王雨来 王利平 李慧荣 祁东升 谢庆忠
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王雨来
招生咨询电话:0530-7711236 19653018635
菏泽市牡丹区实验中学2022年招生工作计划
根据牡丹区教体局有关招生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菏泽市牡丹区实验中学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招生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阳光规范,努力让每个孩子能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的公平、公正和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责任,依法保障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实行招生工作“一网通办”,使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对口直升,免试入学
学校在严格审查入学资格的基础上,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三)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学校对新入学的学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建立健全生源均衡分班制度,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班额、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基本均衡,不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四)加强宣传,公开透明
学校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工作安排、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五)控辍保学,全员覆盖
学校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群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招生范围
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牡丹区第四小学、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牡丹区西苑小学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未在牡丹区实验中学学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初中学校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按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在平台上报名入学。
四、招生办法
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一)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二)审核录取。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入学依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2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六、时间安排
1、8月13日-18日,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初中学校审核材料,网上发布录取信息。
2、8月19日-21日,根据录取结果,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
3、8月23日-24日,初一新生报到。
七、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入学。保障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是巩固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果的核心指标,切实履行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入学。
(二)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入学。
(三)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教体局会同残联、卫健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和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可安置到以下四处学校:小学为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和东苑小学;初中为区实验中学和二十二中。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支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招生队伍。同时,要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家长明确招生政策和报名办法。
(二)严格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招生纪律,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全部顺利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选拔性考试,不通过任何形式跨学区招生、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线下招生;不擅自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通过恶意竞争、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方式乱拉生源。
(三)强化责任意识。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于律己,秉公办事,端正工作态度,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严密组织好各项招生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周密的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线上报名和线下咨询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招生中存在问题,确保不因为招生工作而出现人员聚集现象。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菏泽市牡丹区实验中学
2022年8月12日
牡丹区长城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2〕4号)、《2022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2〕1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22年长城学校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阳光规范,努力让每个孩子能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责任,依法保障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实行招生工作“一网通办”,使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小学部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按照2020年调整后的学区进行招生。初中部严格审查入学资格,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三)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学校建立健全生源均衡分班制度,对新招学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公开,保证平行班之间的班额、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基本均衡。
(四)加强宣传,公开透明
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工作安排、咨询电话等,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五)控辍保学,全员覆盖
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群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辍学”。
三、招生计划
2022年小学计划招生20个班,共计1000人。初中计划招生30个班,1500人。
四、招生办法
2022年学校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一)小学招生
1.入学条件
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2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2.报名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工作人员指导线上报名。
3.审核录取
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校采取查询和入户等方式核查。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初中招生
学校在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如有实在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特殊情况,监护人将报名材料交至毕业小学,由小学初步审核后统一交至长城学校,由工作人员指导线上完成。。
未在长城学校学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按长城学校招生范围在平台上报名入学。报名办法、审核录取和入学证明材料要求同小学一致。
五、时间安排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8月13日-26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小学招生
1.8月15日,小学公告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咨询电话。
2.8月17日-22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小学审核新生入学材料,确定新生名单,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
3.8月25日-26日,小学新生报到。
具体要求见学校微信公众号。
(二)初中招生
1.8月13日-18日,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长城学校审核材料,网上发布录取信息。
2.8月19日-21日,长城学校根据录取结果,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至各小学。
3.8月23日-24日,初一新生报到。
具体要求见平台通知和学校微信公众号。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2年牡丹区长城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校招生工作。建立一支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招生专班队伍,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家长明白招生政策和报名办法。学校每天安排一名熟悉招生政策的校级领导值班,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同时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做到专人值守,确保电话畅通,耐心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招生纪律,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顺利入学。
(三)强化责任意识。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严密组织好各项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线上报名和线下咨询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招生中存在问题,确保不因为招生工作而出现人员聚集现象。
菏泽市牡丹区长城学校
2022年8月10日
编辑:白天
审核:王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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