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新闻网讯 近日,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关于申请“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国家评估认定的名单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教督委办〔2020〕4号)等文件要求,9月12-17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导评估组对济南市历下区等10个县(市、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评估,根据督导评估及整改情况,确定济南市历下区等6个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要求,6个县(市、区)社会满意度均高于国家规定要求。公示期为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9日。

作者:孙悦琛
编辑: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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