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将增设省科学技术青年奖,并在项目类奖励(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增设特等奖,奖金标准分别为50万元/人、100万元/项;同时,项目类奖励取消三等奖。
日前,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的通知》,除增设的青年奖和特等奖外,其他奖金标准不变。自2022年度起,省科学技术奖励奖金标准为:省科学技术最高奖300万元/人,省科学技术青年奖50万元/人,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所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100万元/项,一等奖30万元/项,二等奖20万元/项。
据介绍,调整奖励结构,是我省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奖励和人才分类评价三项国家改革试点任务的重要举措之一。我省加快树立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奖的激励作用,释放各类人才创新活力。(来源:济南日报)
编辑:王煜玲
审核: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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