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修订后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高中校长代表围绕新规进行解读,一起来看——
强监管优服务 守护教育公平
——潍坊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强
新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是我省对标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25〕1号),落实国家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基础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制度文件。本次修订不是原有条款简单修补,而是围绕规范办学、教育公平、教育数智化转型等进行权责体系重构。
文件进一步明晰管理规程。确立省级统筹、市县分级负责、学校实施的管理架构,明确校长为学籍管理第一责任人,把学籍管理责任压实到办学主体。对缓学、休复学、特教学生安置、普职互转、境外就读学籍标记等情形做出细化,补齐制度短板。
文件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建立常态化核查处置机制,明确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籍全面核准,细化各类违规情形的处置追责条款,为学籍专项治理提供直接制度依据,让学籍信息成为阳光招生、控辍保学、毕业升学的数据底座,守牢教育公平底线。
文件进一步突出服务效能。强化数智化建设,推行学籍业务线上办理,支持监护人通过移动端查询学籍信息与转学办理进度,把数字化融入学籍管理各环节。推行电子毕业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破解毕业证遗失补办难的民生痛点。
新规兼具政策刚性与服务温度。作为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学籍管理新规,重点是做好层级传导,督促县级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追责问责机制,把制度刚性转化为日常办学行为约束,坚决防范空挂学籍、违规借读等问题发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法定受教育权利。
规范学籍管理 夯实育人根基
——济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奎明
学籍管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性工作,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制度支撑。近期我省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新规对标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紧扣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新形势,围绕数智化转型、特殊群体保障、学籍风险防控、便民服务优化等重点,健全 “省级统筹、市县分级负责、学校具体实施” 的学籍管理体制。
厘清四级权责、分类处置学籍信息,是本次修订的突出亮点。新规压实各层级管理责任,明确校长为学校学籍管理第一责任人,将学籍信息划分为基础学籍信息与非基础学籍信息,实行差异化办理流程。一般非基础学籍信息,由学校线上审核直接变更,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办理效率;事关学生核心权益的关键基础学籍信息,则执行严格审批程序,须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后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确认,筑牢关键信息变更的制度防线。
转学、休学复学、普职融通等学籍异动,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频业务。新规对此作出更为清晰的制度界定,兼顾制度刚性与人文弹性。其中重点打通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双向转学通道,明确市域内两类学校互转的办理条件和时间节点,支持学生多样化发展。针对特殊教育学生,设置弹性学籍机制,经专业专家评估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级就读,把人文关怀落实到学籍制度设计当中,为不同发展需求的学生提供制度保障。
坚守制度底线 彰显育人温度
——莱阳市第一中学 李宝强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即将施行。其中普通高中退学条款新增的“合理催告”程序,充分彰显学籍管理从刚性管控向育人守护的理念转变,值得我们高中教育管理者深思践行。
对照旧规,高中学生休学期满逾期不复学、擅自离校满一个月,即可直接按自动退学处理。新规明确要求“合理催告”,在监护人仍不提交申请、学生拒不返校的前提下,方可启动自动退学处理。一字一句的调整,背后是对学生受教育权的充分尊重。学生非正常失学,是教育的遗憾,绝非简单的学籍业务操作,不能一退了之,我们要尽力为困境学生留住重返校园的机会。
对学校而言,落实的关键在于把“合理催告”做实、做细、做暖。针对出现休学逾期、擅自离校等情况的学生,要多措并举做好催告工作,综合运用书面告知、电话沟通、上门家访等方式联系学生及监护人,讲清学籍政策,同步做好思想疏导与劝返工作;经合理催告仍无法返校、确需按退学程序处理的,须提交学校办公会集体研究,综合研判学生身体状况、家庭实际、思想动态,审慎评估退学处理的必要性;处理前要严格履行公示告知流程,充分保障学生与家长的知情权,让每一项退学处理都经得起检验。
退学牵动着一个学生的前程、一个家庭的希望,相关学籍管理更应饱含教育的人文关怀。因此,我们在严守制度底线的同时,又要秉持育人初心,全力守护好每一名学生的受教育权益。
编辑:白天
审核:周玉森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修订后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高中校长代表围绕新规进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