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树洋)为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突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题,将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工作中,创建平安、和谐校园,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早上,淄博市桓台县实验小学师生举行了晨读宪法活动。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活动在岳晓月老师的领读中拉开帷幕。学校师生精神饱满,情绪激昂,大声跟随诵读,用心体会宪法的庄严与神圣。随后,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活动旨在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培养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宣传宪法、解读宪法,让学生将宪法信仰植根于内心,积极践行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从自己做起,争做文明时代的好少年、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注入法治正能量。
作者:王树洋
编辑:冀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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