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德城区教体局向各中小学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禁止骑电动车的通知。
明确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三轮车的行为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各学校逐班逐人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排查,严格禁止未满法定年龄骑电动车(自行车)上下学,对违反学生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通知要求,学校继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黑出租等违法交通工具,通过家校联系平台进行教育提醒,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提高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目前,德州十中等各学校已开展学生交通方式排查,并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呼吁家长们为了孩子的安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把好第一道关,不要为未满法定年龄的学生购买电动车,更不要让他们骑行电动车上下学、上路。
编辑:冀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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