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烟台大学法学院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举行院校共建合作签约仪式,为合作实践基地揭牌并签署双方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院校合作交流,共建研学基地,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结合。
仪式上,芝罘法院院长闫青利与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张仕祯、院长宋振武共同为“审判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随后,闫青利与宋振武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向合作交流的协议》。接着,双方就基地建设进行深入探讨,明确将进一步加强审判实务与法学理论的良性互动,着力深化院校合作,不断提升审判水平,共同为法学院校培养法律实践人才的工作思路。双方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打开“审、学、研”多赢局面,实现共同促进、互惠互利。
编辑: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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