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10项措施确保高职“质量型扩招”
发布时间:2020-04-03 09:37 来源:《山东教育》高教刊9月刊作者:李文锦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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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日前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提出10项措施,确保高职扩招入学有基础、教学有标准、培养有质量、就业有优势、发展有前途。

  另外,对违反规定,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承诺、不按规定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严肃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取消单独招生资格、调减招生计划、减少直至停止项目安排等处理措施。涉及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作者:李文锦

编辑:王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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