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高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预警和预测,避免同一区域(领域)大量重复设置“过热”专业,做好专业布局结构宏观调控。
《通知》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等,需集中进行备案或审批申请。支持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支持高校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剂”,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增设文理、理工、医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
作者:李文锦 供稿
编辑:扈美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