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长怀进鹏于11月27日签发第51号教育部令,颁布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此次修订旨在解决制约普通话水平测试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着力提高测试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测试服务能力。
《管理规定》规定普通话一级甲等须经国家测试机构认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定,并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颁发机构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统一变更为国家测试机构,增强了专业测试的统一性、权威性。同时,删除两次测试间隔时间的要求、取消属地报名要求、明确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等,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者:李文锦 组稿
编辑:扈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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