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文学作品中发现“中庸”
发布时间:2020-08-17 20:06 来源:《山东教育》高教刊2020年7、8月刊作者:山东师范大学 吴鑫铭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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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中庸思想与中国古代文学深深交融,对文学传统、政治艺术、伦理政教等均产生了重要影响。儒家的中庸也可以称作中和,朱熹在《中庸章句》中引游氏言曰:“以性情言之,则曰中和;以德行言之,则曰中庸是也。”故“中庸”与“中和”这两个概念是可以并用的。

  何为中庸?子曰:“执其两端。”何为“两端”?郑玄解释说:“两端,过与不及也。”“过与不及”强调的便是有节制,它要求人们应当有一个度的衡量和把握。由此看来,中庸追求的是一种适度和谐,中正平和的观念。具体到文学作品中,更多地体现在作者的情感表达、思想抒发、语言艺术等方面,情绪表现得恰到好处,理性与感性兼顾,达到情与理的统一。

  《诗经》中,对中庸思想有着较为明显的体现。《礼记经解》:“温柔敦厚,《诗》教也。”此处所指的“温柔敦厚”,即可引申为“中和”。孔子对此也有相应的解释,以《关雎》为例,《论语·八佾》中谈道:“《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意思是说诗中表达情感时,欢乐而不过分,哀戚却不悲极,这是对情感有所节制的表现,是符合儒家所讲的中庸观念的。《毛诗序》中蕴含的“情志合一”思想,便是情中有理,理中有情,让情与志在和谐的状态下得到充分的表达。再如郑玄对“诗经六义”中“比兴”的解释:“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郑玄《周礼》)此种解释亦是中和之道的一种体现,将文学艺术同社会政治相结合,是以委婉曲折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

  “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中讲到的文质之辩,也是对两者中和的追求,一个人的质朴和文饰理应相杂适中,互相融合,才能拥有成为一名合格君子的必备要求。这种观念反映到文学作品中,则体现在文章文采之华丽与作文之本心的有机平衡,这里的“本”,是符合儒家价值观的。刘勰的《文心雕龙》中,也不乏中和之道的具体表现。作者以“雕龙”修饰“文心”,“雕龙”意为雕饰文章写作的华采,“文心”即“为文之用心”。刘勰在《文心雕龙·序志》中言:“同之与异,不屑古今,擘肌分理,唯务折衷。”张衡《西京赋》中也有过“剖析毫厘,擘肌分理”(《文选》卷二)之言,比喻精细地对文章进行剖析,分析其中的文学理论。折衷即折中意,《说文解字· 艸部》解释“折,断也”,衷可假借为中字,“中者,别于外之辞也。别于偏之辞也。亦合宜之辞也”。因此,刘勰在这里所讲的“折衷”之意,可以据此理解为折是判断,中是恰当,即对文章作出适当的评判。刘勰使惊采绝艳的繁丽文采,同为文之心和谐相交,持守中道,坚守着儒家的文化传统。

  我们在进行文学艺术创作时,常常会有一定的节制。这种节制,即受中庸思想的影响。正如朱恩彬在《文坛百代领风骚:儒家的文学精神》中所说:“在艺术创造和欣赏中,过于理智,使感情窒息,艺术就惨白无力;反之,情感如果成了无缰之马,艺术表现完全不遵守一般艺术形式的规范,那么创作和欣赏也就难以进行。从这个角度,儒家强调艺术创造和表现要适度、适中、时中,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对艺术创造是有益的。”

  情感的流露需要一定的节制。《传习录》中言:“然天理亦自有个中和处,过即是私意。”这要求情之所发必须符合“天理”,情感必然有个中和处,这里的中和其实正体现了儒家的价值追求。“发情止礼”这是一种理性的精神,是情与理的统一。儒家不是反对一切情感,而是反对过分的、堕落的、无节制的情感表达。《礼记·仲尼燕居》中说:“礼也者,理也。”王阳明在这里所讲的符合“天理”,就更加说明了坚持情与理的统一这一观念。理包含在情感之中,情感的价值不应该仅仅表现为情感本身,而应当超越自身,情感也应在理的规范下,寻求适当表达。

  “中庸,其至矣乎!”(《中庸》第三章)孔子认为中庸是最高的境界,恰到好处,无过无不及。儒家中庸的思想,影响了后代众多的文学家,体现在他们的文章中,就是对儒家文化所倡导的兼尽两端,执两用中,持守中道的坚持。

作者:山东师范大学 吴鑫铭

编辑:王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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