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卷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60分)
他想要给孩子们唱上一段,可是心里直翻腾,开不了口。
——老舍《鼓书艺人》(见全国一卷阅读Ⅱ)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艾青《我爱这土地》
我要以带血的手和你们一一拥抱,
因为一个民族已经起来
——穆旦《赞美》
以上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联想和思考?请写一篇文章。
要求:选准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800字。
审题分析
三则材料,可以析出一个话题——“歌唱”。材料一呈现的是歌唱的本义,有“唱上一段”的意愿,但“心里直翻腾,开不了口”,抑或是歌唱的能力有限,抑或是勇气不足,抑或是处于一种欲说还休的心境。老舍《鼓书艺人》原文中指的是在“遭难的孩子面前”,悲不自已,难以启口开唱。材料二呈现的是歌唱的象征义,“我”何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因为“我爱这土地”。关涉的是为谁歌唱,以及用情歌唱的深度。土地可以扩展为土地上的人,民族和家邦。材料三虽未直接提及“歌唱”,但可以理解为“歌唱”带来的效果——一个民族觉醒,站起来,“和你们一一拥抱”是为觉醒的激动,而“带血的手”也见歌唱的深情与艰难,可谓杜鹃啼血。关联起来,写作可以围绕歌唱——爱这土地——民族觉醒的主线展开。
下水作文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记得是在一个散淡的日子读到这个句子,心便起八方震动。当时就默默作注曰:“一个生命,就该歌唱。”
歌唱本是生命的原力。即便是没有嘴巴的昙花,也要在暗夜里绽放一回——那便是它无声的歌唱!而人有嘴巴,又有何理由不歌唱呢?
沉默不是金吗?然而,以金银计量“沉默”的价格,怎比以生死论及“宁鸣”的价值?何况,“沉默是金”的古训,本不是教人沉默而生,而是要教人鸣之以时。《墨子》有载,子禽问曰:“多言有益乎?”墨子曰:“虾蟆蛙蝇,日夜恒鸣,口干舌擗,然而不听。今观晨鸡,以时而鸣,天下振动。多言何益,唯其言之时也。”
啼鸣歌唱在时之当否,而不在量之多少。不当鸣之时,沉默是金;而当鸣之时,则哪怕是绝唱也要歌哭一回。
然则当何时而鸣?韩愈有言:“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不得其平之时,就是啼唱歌哭之日。当“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寒冷在封锁着中国”,艾青不得其平,于是“用嘶哑的喉咙歌唱”;当看见“在耻辱里生活的人民,佝偻的人民”,穆旦“有太多的话语,太悠久的感情”“再一次相信名辞,溶进了大众的爱”,歌唱“一个民族已经起来”。
所谓“不得其平”,是因为我所爱者遭遇不公,受尽屈辱。动人的歌唱,常在“这土地”遭受蹂躏之时,常在“这民族”满耳是大众的嗟伤之时。我爱“这土地”上的真善美,而所见却是假恶丑,于是我起来歌唱;我爱“这民族”的正义自由平等,而所见却是邪恶奴役不公,于是我起来歌唱。
没有仁人志士的“鼓与呼”,一个民族永远不会醒来。而在一个民族沉睡时歌唱,需要一种莫大的勇气。歌唱是生命的原力,但更需要的是生命的愿力。千百年来,没有无数仁人志士的发愿,没有他们坚守的“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信念,如何能靠一块一块的砖头,一尺一尺铺平民族通向觉醒的路?
后来才知道,“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是范仲淹《灵乌赋》里的句子。友人梅尧臣作《灵乌赋》劝诫他学报喜之鸟,而不要像乌鸦那样报凶讯而“招唾骂於邑闾”,范仲淹回写了同题《灵乌赋》给梅尧臣,表示:“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汝之所谓的灵乌,非吾之所谓的灵乌也。范仲淹所谓的灵乌,只为苍生说人话,而不为帝王唱赞歌。
正如穆旦《赞美》中所歌唱那样,他歌唱“一个民族已经起来”。这是“那一代”对苦难民族终将奋起的信念。正是这信念召唤“那一代”“用带血的手”捶醒一个民族。而我们“这一代”呢?我们“这一代”,也应当歌唱着,在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书写壮丽篇章。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因为生于斯,长于斯,念兹在兹。爱这土地,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作者:周鹏 作者系深圳外国语学校语文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编辑:王煜玲
审核: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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