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国内 > 正文
家庭教育促进法表决通过
发布时间:2021-10-23 22:23 来源:新华社 A+A-
-分享-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

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图片

编辑:迟佳

审核:孙悦琛

相关阅读

就业创业有补贴,别错过!@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注意啦!就业创业有这些补贴政策别错过。

10-11 14:2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2026年国考报名10月15日开始 计划招录3.81万人

记者10月14日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即将开始,共计划招录3.81万人。

10-14 10:37央视新闻

强制性!教室采光新标准,明年11月1日实施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25)。 ...

10-15 09:32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ICP备案序号:鲁ICP备16007069号-3
鲁公网备案号:3701030200074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200001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5175653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山东教育社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头条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