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菏泽郓城县发布做好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经研究确定: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9月13日,全县中小学开始实施线下教学。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返校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7日内无中高风险区、外省旅居史。要查验每一位师生员工开学前7天的核酸检测记录、行程记录,对不符合条件的和“7类人员”暂缓返校。
2.杨庄集镇、张营街道、黄泥冈镇、程屯镇、黄集镇所属中小学和郓城高级中学、相文学校、江河外国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开学时间可适当延缓至9月15日。
3.各学校开学要根据学校师生数量,采取“错时错峰”的方式开学,避免开学拥挤现象。
4.开学前,各学校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配齐配足防控物资,做好清洁和消毒,开展食品和饮用水检查,坚决避免饮用水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各学校要严把入校关,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确需入校的严格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测温等。
6.开学后,要对师生集中进行三天两检,此后每周两检,高暴露人员每天一检,确保不漏一人。 (来源:大众网郓城)
编辑:王煜玲
审核:王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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