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等教育发展历史悠久,春秋战国时期的稷下学宫被认为是中国古代高等教育的开端,近代齐鲁大学的前身登州文会馆开启了中国新式高等教育的先河。在这里发源的儒家思想为山东追求教育公平、注重教师素养、崇尚立德树人、讲求教学方法植入了文化基因。新中国成立后的70年里,山东高等教育发展栉风沐雨,砥砺前行,从解放初期的高校15所、在校生3969人,发展到今天高校156所、在校生257万多人;从专、本层次为主体的人才培养发展为专、本、硕、博各层次俱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在薄弱的基础上建立起理、工、农、医、哲、经、文、法、教、管等全面的学科专业体系。伴随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正踏上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神圣使命,积极主动为山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山东是人口大省,历史文化原因使得山东人民格外重视教育,人民群众送子女上大学的愿望格外强烈,山东省高等教育发展史也是一部穷省办大教育的艰苦创业史。一直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高校扩招等关键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山东高等教育认真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抢抓机遇,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力量两个积极性,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历程,为山东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经济繁荣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到2008年,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子女上大学难的问题。
一、新中国成立后至“文革”前的山东高等教育(1949—1966年)
从1949年6月山东全省解放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爆发,山东高等教育在17年里的时间里经过重组接管原有大学、创办新大学、全面院系调整、地域布局调整、办学质量提升等举措,确立了发展的基本格局,也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一批急需的高等专门人才。
(一)重组接管原有大学、创办新大学,开创山东高等教育新气象(1949—1951年)
新中国成立之初,山东高等教育格局颇为复杂:既有曾由国民政府主管的旧式大学(如,山东大学),又有外国教会创办的私立大学(如,齐鲁大学),还有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创办的华东大学、华东白求恩医学院等院校。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指示精神,山东确定了这一时期高等教育的整顿方案:重组解放区大学,接管旧式大学,创办新大学。
首先,重组解放区大学,使之“向正规化大学过渡”。如,1950年5月,华东大学根据自身条件取消社会科学院4个部,设立政治、文学、史地、艺术、俄文5个系,学习期限暂定两年;原有在校学生除个别知识水平过低,无法继续学习,被另行分配工作外,其余分别转入上述5个系学习;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领导秘书科、人事科。调整后,正规化大学的雏形基本形成。[1]同年9月,将华东大学迁去青岛与山东大学合并,撤销华东大学建制;国立山东大学去除“国立”二字;合并后山东大学校长由华岗担任;原华东大学中文、历史、德语3个系并入山东大学文学院各系;两校原有工作人员暂不变动,但工作岗位和职务另作合理安排;两校原有学生按原来年级上课,待次年暑假考试后再定升降级等。经过重新组建,以华东大学为代表的老解放区大学逐步趋于正规化发展,为新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其次,接管旧式大学,对旧式大学在组织上、思想上、教学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接管与改造工作。1949年8月下旬,由王哲、罗竹风、高剑秋组成的青岛市军管会对山东大学进行了全面的接管与改造:在组织方面,撤销原训导处,新成立由丁西林、杨肇燫、罗竹风等21人为主要成员的校务委员会,下设秘书组、人事组和校医院,原各院系系主任人选大体不作调动,教学组织及其他行政机构人选,维持不变;在思想方面,青岛市军管会采取了不定期向全校师生作时事政策报告,上政治大课,建立政治学习委员会,改版校刊《山大生活》等措施,使山东大学全校师生认清新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在教学方面,大体按原定教学计划实行,以稳定教学工作秩序,但取消国民党党义、六法全书、军事训育等课程,新增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新课程。
再次,创办新大学。为尽快地培养新中国急需的各类建设人才,山东省人民政府创办了以山东行政学院、山东师范学院、山东工学院和山东省立会计专科学校为代表的新大学。
经过一年多的重组、接管、改造和创办,山东高等教育呈现出崭新气象。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山东全省共有高等学校15所,专任教师近500人,在校学生近5000人。经过重组、调整,全省共有山东大学和齐鲁大学2所综合性大学,山东师范学院、山东农学院、山东工学院、山东医学院、山东行政学院等专门学院7所。理论联系实际,切实解决现实问题成为各校院系教学工作的突出特点。山东大学历史、中文两系师生曾协助青岛市博物馆进行了古迹发掘工作;山东农学院畜牧兽医系师生组成了防疫注射工作队,曾帮助历城县防疫注射牲畜15821头等。[2]通过改造旧教育,发展新民主主义新教育,山东高等教育在思想观念、教学风气、社会服务等方面呈现出新的气象与生机。
(二)全面院系调整,确立专业办学模式(1952—1956年)
1952年至1956年的院系调整是新中国高等教育界第一次全国范围的大调整,几乎涉及全国所有高校,规模空前。山东高校与全国同步开展院系调整,确立了按专业办学的基本模式。
1952年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恢复教育厅建制,内设高教处,全面管理高校院系调整工作,制定山东全省高校院系调整方案、校舍安排及迁移日程,山东全省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工作全面展开,涉及山东大学、山东工学院、山东师范学院、山东医学院、山东农学院、齐鲁大学等院校的大规模调整。如山东大学保留中国语文系、外国语文系、历史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动物系、植物系、地质矿物系不变;水产系加设水产加工专业及海水养殖专业;新设地质专修科;工学院、医学院独立;农学院和山东农学院合并;政治系归入山东分局领导办山东政治学校(现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艺术系调整至上海与上海艺术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中央戏剧学院华东分院(现为上海戏剧学院)等。齐鲁大学被撤销,部分学科分别并入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学院、南京大学。
1953年,山东对山东大学、山东工学院、山东医学院、山东师范学院等院校系科、专业设置再次进行了调整。山东工学院归中央高等教育部直接领导,拖拉机专业改为汽车本科专业;无线电通讯广播本科调入南京工学院;有线电专修科调入交通大学;汽车维护与检修专修科停止招生等;1954年,山东工学院所有汽车专业的师资、设备、学生被抽调至长春组建长春汽车拖拉机学院;1955年,苏南工业专科学校铸工专修科调入山东工学院等。[3]
此次调整,山东高校始终与全国高校同步,完成了全省统一院系调整和专业设置任务,为山东高校的进一步改革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主要表现在:第一,私立高校全部改为公立,并将过去科系复杂的综合大学调整为专业特点分明的专门学院,确立了按专业办学的基本模式,能够根据国家建设的迫切需要培养专业人才。第二,加强领导,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合理配备教师,改变了以往院校人力上“教非所用”的现象。第三,集中充实了各院校的设备,合理配置了高校办学的物质条件,为国家节约了大量的资财。这一时期的山东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上和科学研究上都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如山东大学中文系陆侃如所著的《中国文学史简编》被选为高等学校中文系教材;山东医学院李缵文主编的《生物化学》、刘星主编的《人体“解剖”与生理学》、张子刚主编的《有机化学》等被列为全国统编教材;山东农学院的“烟草黑胫病抗病品种试验”项目,经过几年试验、品质鉴定,选出了一些优良品种,并在1957年3月召开的山东先进生产工者会议上获得奖励;山东大学创办的《文史哲》杂志对全国高校产生了显著的影响,甚至带动了全国高校学报的发展。
(三)跃进、调整与巩固,在探索中提升(1957—“文革”前)
1957年,山东决定加快高等教育发展,以适应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中共山东省委召开各厅局及驻济高校有关负责人会议,商讨在“二五”期间山东省新建高校等问题,作出了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全省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计划在“二五”期间新建高等院校41处,包括水利学院1处,医学院3处,医专4处,农学院3处,农业专科学校7处,林学院1处,工学院3处,工业专科学校5处,师范学院2处,师范专科学校8处,体育专修科或体育学院1处,艺术专修科1处,水产专科学校1处,济南大学1处。建校原则是:先办专科,有一定基础再办本科;以较好中专为基础改建(即“带帽子”)为主,部分专业尚不具备单办条件的,可先在高校内设一个系或一个专业,将来再独立出来;筹办高校时,既要考虑各部门的需要,同时也要注意全国和全省的合理布局。[4]
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在文化教育上提出要“实行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继而在全国发动了“教育大跃进”。为贯彻中央“文化革命”指示,以适应和促进工农业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事业的“大跃进”,1958年6月,山东省正式出台了新建山东机械工业学院、山东化工学院、济南铁道学院、山东煤炭工业专科学校、山东建筑学院等36所高校计划。至1960年,山东有高等院校63处,比1957年增长了8倍;在校学生41815人,比1957年增长了1.49倍。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发展速度过快,过多地占用了一些农业劳动力;第二,老校制定的发展规模偏大,较难办好,而部分新建院校现有规模又太小,造成人力物力分散;第三,在教育“大跃进”过程中由于缺乏统一规划,造成了院校布局上的不合理;第四,高校专业设置缺乏合理安排,有些专业设置重复,力量分散。
针对这些问题,山东省政府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和教育部“高教六十条”内容,发布了关于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调整原则:第一,新建高校非十分必要且条件很差的加以调整、合并、撤销或改为中等专业学校;第二,新建高校发展规模不宜过大,以中小型为主,且须以国家需要和学校的基础来确定;第三,学校的设置应注意合理布局,避免过分集中;第四,高校专业设置应集中力量,根据保证重点的精神加以调整,应集中力量办好重点专业,避免院校专业之间不必要的重复,对现有专业范围划分过窄的问题适当调整。根据上述原则,山东省政府决定1958年新建的28处已初具规模的高等学校,进行充实提高,不再变动。1960年新建的28处高等学校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是:所设专业为山东省急需且办学条件较好的院校保留5处;专业设置重复或独立设置条件较差的调整合并4处;改为干部进修学校实行内招2处;撤销条件很差的18处;改为半日制的2处等。按上述意见调整后,山东全省高等学校由63处265个专业调整为40处192个专业,其中综合大学2所,工科14所,农科6所,医科7所,师范9所,艺术1所,体育l所。[5]调整后,山东全省高校布局得到初步整顿,但布局仍不够合理,为此,山东省又做了进一步调整:山东邮电专科学校、烟台医学专科学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泰安师范专科学校等院校或被撤销,或改为中等专业学校。
1957年至1961年是山东高等教育“大跃进”时期,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指导下,山东在高等教育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如同全国一样,轻率地在高等教育领域发动了“大跃进”运动,使全省高等教育发展出现了曲折,高等教育质量有所下降,以致到了1961年不得不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调整”与“提高”。经过1961年的缩短战线、压缩规模、合理布局、提高质量等措施,山东高等教育事业出现了新的气象。
1962年5月,教育部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调整教育事业和精简学校职工的报告》,决定在1961年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教育事业规模和精简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下达了山东省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调整方案,决定继续对全省高等学校进行有计划的大规模的调整,使山东省高教事业进入了有计划稳步发展的“调整”与“巩固”时期。
山东省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调整方案指出:1961年对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进行了初步调整,情况虽有所改善,但教育事业同当前国民经济水平仍不相适应,必须进一步对全省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进行调整。根据调整方案,济南铁道学院、山东煤矿学院、山东水利学院、菏泽农业专科学校、莱阳农学院、济宁医学专科学校、烟台师范专科学校、山东体育学院停办或改为中专;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山东化工学院、山东农学院等院校本着办少些、办好些原则,部分基础较好的专业保留充实,其余专业停办。这次调整中,山东高等学校停办27所,其中撤销5所,合并改办中技、中师的14所,改为轮训机构的5所;保留13所,计综合大学1所,理科1所,工科3所,农科2所,医科3所,师范2所,财经1所。调整后,高等学校在校生由33461人减为26001人。[6]
1962年对全省高等学校院校和专业设置的初步调整,停办了部分需求量不大且办学条件较差的专业,如电真空技术、计算数学与计算技术等;合并了一部分院校之间重复设置或范围过窄的专业,如机制、铸造、农业机械等。调整后,全省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由1961年的135种134个,调整为67种76个,为提高教育质量创造了条件。但是,由于当时主要任务是进行院校调整,对各类院校办学方向、专业服务范围和发展规模都未做系统的深入的研究,因而有些院校的专业设置和规模与山东省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并不相适应。因此,山东省教育厅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对某些院系发展规模和专业设置进行再次调整和充实。
1963年山东省教育厅作出关于对全省高校及中等专业学校进一步调整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停办济南工学院,改办为山东机械工业学校(中专);保留昌潍医学专科学校、烟台师范专科学校;停办山东艺术专科学校,将音乐、美术2个专业并入山东师范学院成立艺术系。关于各高校的发展规模,教育部的审定意见是:山东大学4000人,山东海洋学院2000人,山东农学院2000人,山东师范学院3500—4000人等。[7]
经过1962年至1965年的大规模压缩整顿,山东省高等学校系科、专业设置更趋于合理。如山东工学院设有第一机械系、第二机械系、电机工程系、水利工程系4个系,包括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金属学热处理、发电厂电力网及电力系统、内燃机、农业机械、农田水利工程等14个专业。又如山东师范学院设有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系、外语系、政治系、教育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地理系、体育系、艺术系12个系,包括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政治教育、数学等15个专业。通过调整,高等院校的发展规模和专业设置情况更加适应全省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1949年至1966年“文革”前的17年间,山东省高等教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发展的需要进行规划布局,在探索中前行,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也经受了挫折和考验,在曲折中不断前进,为以后山东省高等教育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案例。
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山东高等教育(1966—1976年)
1966年到1976年,高校教学秩序被彻底打乱,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受到严重影响。但是,在这场内乱中,山东许多高校的教职员工面对高等教育领域的极左路线,进行了较为有力的抵制,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他们努力从事教学、科研、生产等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山东大学理科的ADP晶片、磷酸二氘钾晶体(DKDP)生长、0.1微伏数字电压表、硫化铅光敏电阻、地下水计算等科研项目,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为我国农业、工业、国防、医疗等作出了较大的贡献。有的科研成果甚至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和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如大偶数理论研究、船体数学放样、高强度抗撕裂有机硅橡胶、硫化铅光敏电阻等。[8]1976年6月,山东海洋学院生物系教授郑柏林团队先后到永兴岛等15个岛屿,共采集1000多份海藻标本,完成了对西沙群岛海藻资源考察和采集标本的任务,研究成果不仅充实了教学内容,还为编写《海藻志》提供了丰富素材,更为全面研究西沙群岛的海藻资源提供了比较完整的标本资料。在此时期,山东医学院克服重重困难,研制成功第八型中国人工喉。
三、“恢复发展”时期的山东高等教育(1977—1998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国踏上了改革开放的征程,国家和山东省的发展逐步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教育系统的首要任务是进行教育思想的拨乱反正,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在头版头条刊发了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关于真理标准的研讨,山东高等教育界走在了前列,不仅讨论深刻,而且社会影响广泛。1978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在位于济南的山东大学召开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学术研讨会,与会者近千人,有省内外的领导、专家。此次会议围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研讨真理标准,具有全国影响。山东高等教育界积极推动了全省对真理标准的认识与领悟,为其后山东高等教育乃至山东省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教育系统的第二件大事就是确立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教育和科学作为经济发展的三个战略重点之一。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工作方针。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又强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必须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第一次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山东省也提出了“科教兴鲁”“教育强省”的战略方针。这一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主要特征是制度的恢复、重建与改革。
首先是恢复与重建考试招生制度,择优选拔人才。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通过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人才进入高等院校,这是我国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历史性举措。同年11月,山东省制定了大中专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从1982年开始,山东省在招生、专业设置、重点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较大调整改革,主要包括:一是扩大专科生比例。在专科生扩招幅度上,因学校类型不同而有区别,省属院校扩招比例较大,本、专科比例扩大到了1∶1.66;部属院校招收比例较小,全省平均在1∶1.23。二是调整了专业结构。在主要考虑需要需求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律、管理和财经等社会急需的专业,压缩了许多长线专业的招生名额,以及合并、撤销了许多专业面窄、适应性差的专业。三是加大了对重点大学投入和支持的力度。[9]1984年,山东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开始试点单独录取体制。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后,山东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与全国改革一致,山东省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也逐渐由国家统一计划招生转向包括国家统一计划招生、委托培养、定向生、自费生多种招生形式并举的招生体制。在毕业生就业上,由毕业分配逐渐走向“双向选择”。1987年,山东省继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扩大了定向招生的比例和范围,并试行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到县,1990年,实行了把高校招生计划划归市地的办法。
其次是恢复原有学制及研究生培养工作。1978 年,山东省开始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二年制、三年制逐步改为本科四至五年、专科二至三年。同年,山东大学、青岛海洋学院、山东工学院恢复招收硕士研究生;山东中医学院、曲阜师范学院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开始实行,山东中医学院于1981年、1986年分别被国务院学务委员会批准为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82年,国务院批准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和山东医学院的10个学科和专业成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山东省8所高等院校的共72个学科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再次是开展重点高校与学科专业建设。1977年,山东全省仅有27所高等院校,为了改变高等院校数量少的局面,1978年,山东省新设立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山东轻工业学院、山东纺织工学院、山东冶金工业学院、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山东经济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山东艺术学院、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等10所高等学校,8年后的1985年则增加到49所,其中省属高等院校39所。1978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的通知》,提出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和华东石油学院于1978年2月17日经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全国重点高等学校。1981年6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师范学院、山东工学院、曲阜师范学院、山东农学院、山东中医学院、青岛医学院6所高等学校为省属重点高校。1984年创建烟台大学,重建青岛大学。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开启了重大的跨越与突破。1986年1月,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明确了山东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意见,确定了高等院校的规模,调整了办学层次和比例,提出了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改革了招生制度、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同年3年,印发山东省《调整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到1990年发展规模的报告》。1988年3月,根据国家教委下发的《关于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充实整顿工作的意见》,进行了普通高等学校充实整顿工作。1989年,济南师范专科学校和济南大学合并为济南联合大学,除重点扶持山东大学和青岛海洋大学外,在省属高校中也确立了重点学科进行扶持。199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暂行规定》指出,普通高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要保证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稳步发展。凡已设专业能通过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扩大招生,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等形式可以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再增设专业。已有本科专业的,不再单独设立其名称相同或相近,或服务方向大致相同的专科专业。新设专业需有5年以上稳定的人才需求量,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条件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条件。[10]为适应山东省社会经济改革与发展要求,又对学科结构和专业结构进行了调整。1993年,我国启动“211工程”,提出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1997年12月,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山东工业大学入选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1998年,山东师范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拉开了山东省师范院校博士学位授予的序幕。1998年11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国务院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划转我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据此,在山东境内原属国务院部门所属的山东矿业学院、中国煤炭经济学院、青岛化工学院、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山东建材学院等5所普通高校划转为山东省管理。
此外,山东高校还开展了课程建设等工作。1994年初,原国家教委制订并实施“高等教育面向 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1997年,山东省高校进行了“山东省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立项工作,对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面向21世纪的各类人才起到了重大作用。
四、“跨越式大发展”时期的山东高等教育(1999—2011年)
这个时期,高校数量与在校生规模快速扩张,考生入学机会大幅增加。2001年山东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46%,首次超过15%,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1999年6月,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1999年中国高等教育在年初扩招23万人的基础上,再扩大招生33.7万人,当年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总人数达到153万,招生增幅达42%,中国高等教育由此进入了跨越式(又称超常规)发展时期。山东把扩招看作是山东高等教育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克服重重困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齐心协力,开拓进取,赢得了山东高等教育的跨越和发展。
1999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确定“进一步加快高等教育改革步伐”,提出“到200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现在的7.9%提高到13%,高等教育在学人数由现在的50万人提高到100万人;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8%,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到150万人”。实际发展到2007 年,山东本专科在校生就已达到144 万,规模上升至全国第一位;2009 年,全省共有各类高等教育机构 136 所,其中普通本科院校 45 所,仅次于北京,列全国第二位;高职(专科)院校 71 所,仅次于江苏,与广东省并列全国第二位。在院校空间分布上,全省 17个地级市均设立了高校,有5个县级市设立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4 个地级市设有独立建制的本科院校,日照、威海设有本科院校分校或校区,鲁西南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均增设了高职院校,新建济南长清和日照、青岛3个大学园区,整个高等教育分布逐渐形成网状结构,山东省成为名副其实的高等教育大省。”[11]
院校新建、并建、改建与升格,重塑山东高等教育新格局。根据1999年《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山东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通过更名、合并组建、并入、批准建立、改建升格、新建升格等方式对山东大学等38所普通高等院校进行了调整,确立了当前山东高等教育的基本格局。1999年8月,山东矿业学院与山东煤炭教育学院合并组建山东科技大学;1999年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立民办青岛滨海学院;2000年7月,经国家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山东大学、山东工业大学、山东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山东大学;2002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青岛海洋大学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2005年9月,山东轻工业学院长清校区正式开课,这是济南大学科技园9所院校中首家开课的院校,标志着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正式投入使用。
地方政府办学审批权扩大,山东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发展。1999年,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山东建立2所民办高校,2000年又批准了3所。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包括审批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本科高等学校以二级学院形式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省级政府获得了高职院校的审批权。山东省教育委员会以本科二级学院的形式批准5所民办高校进行大专层次的招生与培养,批准了4所民办高校,2002年又批准了5所,其中一所筹办,使山东省的民办高校数量上升到14所[12]。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该法确定了合理回报的制度设计,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进入依法独立发展的阶段,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进入了快车道。2005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莱阳农学院海都学院、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等8所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开始面向社会招收普通本、专科生。到2011年,山东已有民办普通高校39所,占全省高校数量的28.6%,形成了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局面,成为山东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规模扩张的基础上,山东注重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为实现由高等教育大省到高等教育强省的跨越,山东在走向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基础上重视高等教育质量建设。2001年2月,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入选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6月8日,山东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教育厅山东省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继续支持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建设,创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以“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和省级学科带头人建设工程为重点,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划;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高等教育体系;继续加大教学内容和课程改革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教学质量责任制,高校党政一把手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实施研究生培养教育创新计划;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重点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实验室,办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期刊,扩大优秀论著的资助出版,培育学术精品,造就学术大师和青年学术人才。2005年,山东高校高层次科技人才达到13262 人,博士 3500 余人,硕士 9700 余人,两院院士 28人,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 38 人,长江学者和泰山学者4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80余人。[13]
从2010年起,山东启动“高校内涵提升计划”,配套实施特色名校建设计划。遵循“分类指导、特色推进、名校带动”的原则,按照应用基础人才、应用人才、技能人才3个培养方向,采取“政策引导、自我发展、财政扶持”的措施,用5—10年时间,着力打造3—5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10—15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20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色高职高专院校,为进一步引导全省各类高校合理定位,提高质量,形成特色,逐步形成层次类别清晰、布局结构合理、具有山东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作出了体制机制层面的系统设计,迈出了扎实步伐,受到教育部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伴随高校规模的快速扩大,山东省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及时跟进,实施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咨询、协调、督导制度;在全国率先开展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现本科高校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全覆盖。在教育部第一轮本科教学评估中,山东参评高校有32所,取得了28所优秀、3所良好的成绩,优秀率达87.5%,位居全国前列。
五、“内涵发展”时期的山东高等教育(2012—2019年)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山东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工作要“走在前列”的要求,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紧紧围绕内涵发展战略,全面深化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和制度,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强大动力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2013年9月,时任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在青岛就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等问题进行调研。2011年11月开始,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召集省政府10个部门共同开展《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的研究制定工作,就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深入学校、企业实地考察,召开多方参加的职业教育座谈会,听取意见,研究问题,整个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工作历时一年多,为全面启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3年,教育厅开展了《山东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及问题研究》调研活动,对41所省属本科学校进行了全面的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了调研报告。
成立山东省高等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充分发挥国内外高层次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服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决策,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聘请张杰等22名国内外权威专家学者成立山东省高等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负责召集,针对山东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就咨询评议的问题,召集部分熟悉议题情况的委员,进行个别咨询。2019年1月,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建山东省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围绕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战略和“双一流”建设,联合省内外有关高校高等教育专家、科研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协同攻关,进行高等教育前沿理论与实证研究,破解制约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承担我省高等教育重大政策调研起草、教育科研重大课题和教育政策热点问题等专题研究,服务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安排,开展高等学校综合评价、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培训工作;组织省属高校开展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等。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2016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出指导意见:一是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强化监督机制;二是改革用人制度,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等管理制度,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三是转变发展模式,坚持内涵发展,启动“双一流”建设计划,加快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四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五是以师德学养为核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还有扩大开放、加大投入等共33条要求。2019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推进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就调整优化结构,推进一流建设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改革开放,提升教师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切实的举措,对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了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
积极贯彻落实“2011计划”。2013年3月,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意见》,推动高等学校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的深度融合、协同创新,建立一批“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大力推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使之成为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
优化高校布局结构。2012年3月29日,教育部下发文件,山东经济学院和山东财政学院正式合并更名为山东财经大学;2013年4月18日,教育部批准山东轻工业学院更名为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工会管理学院改制升格为山东管理学院、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改制升格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4年教育部批准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山东华宇工学院、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青岛恒星学院、曲阜师范大学杏林学院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本科高校齐鲁理工学院。2016年,推进科教融合发展,将科研院所与高校资源整合,制定完成山东省内燃机研究所整建制并入山东交通学院实施方案,起草了山东省化工研究院整建制并入青岛科技大学实施方案。2017年5月28日,省政府印发《关于组建齐鲁医科大学(筹)和新的齐鲁工业大学的通知》,正式启动齐鲁医科大学(筹)和齐鲁工业大学两所新建大学整合工作。
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2014年5月27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计划》,要求高校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依法治校、民主公开、改革创新、务实管理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确定的基本内容,贯彻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精神,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结合各自的办学类型、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依法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和高等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制定符合本校实际、各具特色的章程。
2016年3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涉及高考招生的主要内容一是夏季高考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即依据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考生夏季高考考试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组成。二是完善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多元录取机制。采取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进行。春季高考,依据“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考生。单独招生,以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和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普通高中学生以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三是深化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改革。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自2020年起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2018年3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这个《试点方案》是根据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制定的。《试点方案》的发布,标志着山东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这次改革,可以说是山东省自恢复高考涉及面最广、最深层次的一次改革。
积极推进共建工作。2013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政府签署共建协议,共建山东财经大学。2014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共建山东师范大学的意见》,提出“山东省重点支持山东师范大学建设发展”,“教育部大力支持山东师范大学建设发展”。2014年3月发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共建济南大学的意见》提出“山东省重点支持济南大学改革、建设和发展”,“教育部大力支持济南大学改革、建设和发展”。2014年10月,文化部致函山东省人民政府《文化部关于同意共建山东艺术学院的函》,同意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山东艺术学院。目前,山东省共有省部共建大学10所,同时还积极开展了省教育厅与各市共建省属高校的工作。此举不仅使山东高等院校有了更加优良的发展平台,而且进一步优化了山东高等教育的整体布局。
加强学位点建设工作。2012年,山东建筑大学的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潍坊医学院的公共卫生危机管理、鲁东大学的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烟台大学的重大新药新型释药系统等4个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2013年,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3所高校新增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工商学院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至此,我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加到21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加到36个,缩短了与先进省市的距离,特别是在博士培养能力方面有较大的提升。
持续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工作。2012年7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批复》,同意山东大学等13所高校在原试点专业的基础上扩大至校内所有适宜专业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同意聊城大学等13所本科院校的71个本科专业进行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试点;同意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的18个高职专业进行辅修第二专业教育试点。2012年,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1所高校加入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改革试点。2013年12月,第三届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推选活动暨中国教育创新论坛在京举行,共评选出130个创新典型案例,山东省17个入选,获奖总数再获全国第一。2013年,深化学分制改革,制定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首批遴选了7所高校进行学分制改革试点并实行学分制收费。2014年,继续实施卓越系列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卓越农林人才等进入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工程。2014年9月25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2014年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获资助专业名单的通知》,对山东省24个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予以支持,每个专业资助建设经费300万元。2016年9月5日,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专业建设为着力点,突出强化学校特色,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优化升级、经济转型发展紧密对接,推动一批特色专业和若干所大学向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发展”。在具体推进措施上明确提出,“在‘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将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统筹,多渠道筹集20亿元,积极支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
为鼓励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山东省在高等教育特色名校建设工程中,特别对民办本科高校开展特色名校立项建设。2014年,经过专家遴选,山东英才学院与山东协和学院成为省财政经费支持的立项建设单位,齐鲁医药学院和青岛滨海学院成为自筹经费建设的立项建设单位。为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山东省开始大力支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对优质民办高校给予财政补贴。2014—2016 年,山东省财政累计安排 1.18 亿元,实施“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支持全省民办本科高校 60 个优势特色专业建设。 2016 年,山东省财政安排民办高校奖励资金 5400万元,对办学成效显著、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数量较多的民办高校给予奖励。[14]这一时期,山东省民办高等教育规模稳定发展,2018年,全省共有民办高校40所,占全省高校数量的27.59%。
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201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的通知》发布。“十三五”期间,我省积极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等驻鲁部属高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工程,力争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或世界前列。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发布,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入选A类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山东大学的数学、化学两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2016年12月,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确定对青岛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32个学科予以立项支持。其中,自然科学类立项建设学科每个资助经费2500万元,人文社科类立项建设学科每个资助经费900万元。山东省教育厅于2018年7月16日发布了《增列“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通知》,确定对25 个学科予以支持,其中立项建设学科 10 个、自筹经费建设学科 4 个、培育建设学科 11 个。
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山东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开展了一系列举措,有力促进了山东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2012年12月4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2015年8月13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2016年,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强化行业指导,从2013年开始,山东省陆续成立了23个职业教育建设指导委员会。从2015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现代学徒制试点。2016年,建立了包括高等职业教育的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赛制度。2017年,通过并实施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山东省还不断开拓职业教育的交流合作平台,扩大引进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
到2016年,山东普通高校在校生已达1995880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50.80%,标志着山东高等教育已经迈入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起势。从1949年到2019年,山东高等教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山东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46所,其中本科院校70所,专科院校76所;山东省博士学位授权点达到16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028个;本科专业共377种,布点数3408个;山东省院士、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泰山学者等高层次人才达到835人,相比2012年增加了约2.6倍。
70年来,山东高等教育紧跟国家改革发展的步伐,经历了大扩招、大调整、大发展的波澜壮阔,体验了内涵发展的静水深流,每个管理者、参与者饱受考验和洗礼。大家立足山东并不优越的基础条件,发扬艰苦奋斗精神,靠着立志改变山东高等教育落后面貌的责任心,凭着山东人不服输的执念和勤劳睿智,让山东高等教育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在规模上得以扩大,在体系建设上得以不断完善,在质量上得以不断提升,在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方面成就突出。展望未来,科技、信息技术发展不断加速,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与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关联更加密切,前沿科技的突破、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新经济和新产业的发展等都需要一流的高等教育提供基础性、导向性的支持。2016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2018年《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都清晰地指明了山东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战略方向和任务。
山东高等教育发展的70年是筚路蓝缕的70年,是砥砺前行的70年,也是成长壮大的70年,在山东高等教育走向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相信有70年的坚实基础和深厚积淀,山东高等教育的明天一定会更加辉煌灿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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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王坦,夏季亭.山东省民办教育发展报告(2011-2016)[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18.3.
(作者简介:宋承祥,教育学博士,山东省教育厅原巡视员,济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首席专家;陈磊,教育学博士,济南大学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李福春,教育学博士,济南大学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虞宁宁,教育学博士,济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
作者:宋承祥 陈磊 李福春 虞宁宁
编辑:王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