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笔谈 | 写好高校科研评价改革的时代答卷
发布时间:2021-03-26 10:09 来源:《山东教育》高教2021年3月刊作者:徐文广 A+A-
-分享-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的系统性改革文件和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总体方案》对包括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改革在内的不同教育主体、教育领域提出了明确要求。科学认识《总体方案》出台的时代背景,探寻精准落实《总体方案》的实践路径,着力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历史和时代赋予教育管理工作者的神圣使命。

一、教育评价改革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历史必然

一是要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中科学定位教育评价改革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教育形态取得了长足发展,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重要人才支撑,为改善人民福祉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教育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仍然存在,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成为制约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认识和审视中国的教育发展,理解和把握教育评价改革。

二是教育评价改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它在教育领域里体现为教育体制、法律法规和教育的管理,体现在有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教育制度以及对这些制度的执行能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标志便是教育评价的现代化,因为教育评价关涉教育体制机制的科学性、先导性,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教育管理的高效性、有效性。有了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时代需求的评价指挥棒,教育改革和治理才能顺利推进。

三是教育评价改革是坚定“四个自信”的内在要求。“四个自信”是中国共产党人执政理论清晰、执政能力提升的重要体现,是我党推进各项事业改革发展的底气和动力。坚定“四个自信”必然会加深人们对教育方针、教育理念、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推进教育领域的系列改革。同时,教育的兴旺发达,势必会深化人们对道路选择的深刻理解,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性、真理性的认识,有效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构建。我国教育植根中国大地,必然具有中国特点和时代特色。科学研究立足中国现实,解决关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必然需要中国思维、中国理论、中国范式,一味用西方的教育理念和学术思维,指导中国教育、科学的发展,是绝对实现不了中国教育的宏伟发展目标的,也难以解决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高校科研评价改革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环节

科研评价改革是关涉高校科学研究可持续发展的“牵牛鼻子”的核心环节。《总体方案》强化突出教育大会精神和部委文件要求,充分表明高校科研评价改革的重要性,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和详细具体的操作路径。

一是破旧立新,质量导向。《总体方案》破立结合,更加突出质量导向,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重点评价教师科研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防止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一刀切”等倾向,体现的是加强教师科研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二是分类评价,因人制宜。《总体方案》指出:“要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注重标志性成果质量、贡献、影响,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探索特殊领域教师科研专门评价办法。”这样的科研评价注重发挥不同科研人才各自的特长与优势,取长补短,突出科研项目和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体现科研成果的多样性。

三是强化过程,尊重规律。科研成果的产出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总体方案》表示,要探索长周期评价,减少过多和过短周期的评价,有利于破除“数量指标”,确保科研时间自由自主,减轻外在因素影响。体现出强化过程评价,尊重客观规律,扭转功利导向,产出创新成果,真正培养优秀人才的长远谋划。

三、努力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高校科研评价体系

科研评价改革的重要目标首先应是在《总体方案》的指导下,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高校科学研究发展实际,具有山东特色的科研评价体系。我省建立和完善科研评价体系必须以繁荣发展高校科学研究为出发点,以激发研究活力为根本,以提高研究质量为导向,以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为重点,以改革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突出服务山东发展、解决山东问题为特色,以明确评价目的、完善评价标准、健全评价制度、规范评价办法为着力点,为推动我省科学研究繁荣发展,提升科学研究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水平和能力提供强有力保障。

第一,牢牢把握新时代科研评价的正确政治方向。科研评价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实践为导向,扎根齐鲁大地,突出我省科学研究的优势和特色。必须坚持质量为先,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价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价值性与科学性、地域性与全局性、民族性与国际性、继承积累和探索创新的统一,更好地发挥科研评价对繁荣发展我省科学研究的导向、激励和诊断作用。

第二,扎实推进分类评价和代表作评价制度。科学研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学科分类不同、研究类型不同、岗位特点不同等都会形成不同的研究成果呈现形式。特别是在高校科研活动中,有的研究偏重基础理论探索,有的研究专注于成果转化和政策咨询,还有相当一部分研究是关于教育教学理论的探讨,且高校学科门类齐全,文、理、工、农、医等不同学科呈现出多样复杂的研究模式和产出特点,这就要求高校科学研究更要科学推进分类评价模式,力求用精准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特定的科研活动。此外,真正的创新型成果大多是“十年磨一剑”,科研活动的创新性和有效性与科研产出的数量并非正相关的关系,一味追求成果产出的数量,且将数量等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等挂钩,是高校科研管理乃至高校治理的短视行为,背离科研发展规律,不利于高校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推行科研代表作制度,有利于引导科研工作者潜心研究,克服浮躁心态和外在不良驱动,回归科研本真,出精品、出力作。

第三,要把评价组织者这一要素纳入科研评价体系中。科研评价包括自发的科研评价和有组织的科研评价,《总体方案》中的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指的都是有组织的科研评价。传统研究大多认为有组织评价活动一般包括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制度等子系统,往往忽略评价组织者这一重要因素。其实,评价组织者是评价活动的具体推动者和组织者,其重要性表现在他决定了评价活动的具体目的、评价主体的选定、评价客体的收集整理与确定、评价时间地点和具体形式的设计,甚至是评价结果的运用等等,评价组织者的组织水平会对评价结果产生正向或负向的重要影响。因此,将评价组织者这一要素纳入评价体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规范、提升评价组织者的组织工作,是我省改革科研评价制度,提升科研评价水平的必然选择。

第四,科学运用科研评价结果。科研评价结果的科学运用是评价活动的最终目标。科研评价结果与高校教师的科研活动本身、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同时也是科研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必须将科研评价指标引入到教师评价的相关领域,引入到资源分配的相关环节,以此杜绝教师评价和资源配置的盲目性,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提升资源的投入产出比,充分释放创新活力。

(作者简介:徐文广,山东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处长。)


作者:徐文广

编辑:扈美辰

相关阅读

ICP备案序号:鲁ICP备16007069号-3
鲁公网备案号:3701030200074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200001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5175653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山东教育社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头条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