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国内 > 正文
家庭教育迫切需要立法 应建立必要的指导和救济机制
发布时间:2019-06-17 15:30 来源:人民网 A+A-
-分享-

聚焦家庭教育立法”学术沙龙14日在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召开。首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田汉族指出,家庭教育立法是我国教育发展、健全家庭教育治理机制的迫切需要,但相关研究和实践亟待加强和深化。

“聚焦家庭教育立法”学术沙龙活动现场 周慧敏/摄

家庭教育立法的基本定位是什么?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罗爽表示,随着社会变革,家庭教育的根本属性发生了公共性的转向,原有的私法机制难以对家庭教育进行全面的调节,这就需要有新的家庭教育法律调节手段。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劳凯声指出,应重视家庭教育的私事性,立法干预应有限度和边界,要正确处理国家与民间、政府与家庭的关系。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陈正华认为,家庭教育立法应十分审慎,避免使家庭教育丧失其应有的特色与个性。

家庭教育的政府责任及其立法规范如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博士叶强认为,需要确立政府介入家庭教育的合理边界,避免政府过度介入家庭教育。此外,针对具有教育风险的家庭,要建立必要的指导和救济机制。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崔俊杰认为,家庭教育立法应着力解决组织机制不畅通、政府兜底保证不够、指导不规范和不充分、父母的履行义务不能或不充分等问题。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何颖指出,家庭教育的差异和个性是社会多样性的基石,政府干预应保持审慎克制,避免对私域进行过多干涉。

在谈到怎样界定与理解家庭教育立法中的“家庭教育”时,首都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康丽颖指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制度、机制、模式很重要,立法的创新就是要在制度层面促进指导服务的落实。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陈建翔认为,要对非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外部削弱和剥夺家庭教育权利等行为保持警惕。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王东指出,家庭教育立法应着重解决如何保证家庭的教育权利以及如何处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关系。

据悉,本次学术沙龙由首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首都师范大学基地、首都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联合举办,来自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教育科学院、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以及学生参加了活动。 


编辑:迟佳

相关阅读

明年2月1日起实施!中小学生午休课桌椅有了“国标”

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中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 ...

09-01 15:19央视新闻客户端

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09-03 10:41人民日报

铭记!传承!奋进!教育系统多种形式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硝烟虽已远去,胜利的号角仍在回响。共同铭记历史,正是要弘扬伟大爱国 ...

09-03 16:28中国教育报

ICP备案序号:鲁ICP备16007069号-3
鲁公网备案号:3701030200074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200001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5175653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山东教育社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头条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