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别有压力,其实是教你“育儿有方”
发布时间:2021-11-12 18:20 来源:山东教育新闻网作者:迟佳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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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从此,“带娃”不再单单是一件“家务事”,如何“依法带娃”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对此,家长朋友们和教育界人士都怎么看呢?本期“教育非常说”,一起来听听他们的观点。

家长观念转变:重新审视“孩子”的定义

“小小年纪,你懂什么?!”“照做就行了,爸爸妈妈还能害你吗?”以往,在很多家长的教育观念里,孩子的想法常常被忽略,认为他们还小,没有独立思想,只要听家长的话就好。

采访中,一位小学二年级学生的父亲表示,以前总是认为孩子就应该完全听从于父母,告诉他怎么做就去做。但现在自己的想法却有了变化。《促进法》颁布后,他理解到孩子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家庭中的一员,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行为,有自己处事的办法,不可以忽视他的感受。

另一位高一学生的母亲告诉记者,自己认真学习了《促进法》,“以前认为是我们在教育孩子,现在想想,其实很多时候孩子也在‘教育’我们。陪伴他们长大的过程,自己也需要不断修正自身问题,一起成长。言传身教确实特别重要”。

长期以来,公众的家庭教育边界意识相对比较薄弱,不少人将家庭教育视作学校教育的附庸。对此,寿光现代中学家长发展学校执行校长李百芹表示,这次颁布的《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是家长,明确了家长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对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能力、营造良好家庭环境提出了要求。

李百芹说,《促进法》会敦促全社会对家庭教育更重视,让家长们在教育孩子时认真学习,尊重规律,掌握科学方法。“如果谁不重视,仍然简单粗暴地伤害孩子,看似是家里的事,其实说不定已经违法了。”

家庭教育走上正轨:带娃不能再“随心所欲”

记者注意到,这次颁布的《促进法》从培养家国情怀、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培养科学探索精神、促进身体健康、促进心理健康、培养劳动习惯等六个方面规范了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同时,还提到了家庭教育的九大方法,家长们可以在实践中加以运用。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继续教育研究所所长、家庭教育中心主任王治芳认为,新法的颁布,让家庭教育从此有法可依,促使家长们重新审视家庭教育,规范自己的言行,不再是随心所欲的“想当然”教育法。家庭教育是生命成长的教育,是儿童全面发展的基础。“以法律的形式作出规定,对促进家庭教育走上正轨,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教育中的作用,促进儿童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李百芹则认为,《促进法》的颁布,是关乎民族发展的一件大好事,意义重大。将会提高整个民族的家庭教育水平,减少孩子心理问题的发生。“大家都注意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家长们就会不甘落后。因为不学习,就意味着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由此,家长们会积累更多的家庭教育知识,掌握更好的教育方法,从而减少“问题孩子”的存在。    

要想育儿有方,家长也要好好学习

家庭教育,是伴随孩子一生的教育,如何对孩子进行有效教育,让孩子身心健康,人格健全,阳光、开朗、健康的成长,专家们也给出了一些建议。

王治芳表示,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家长要以终身学习的姿态与孩子共同成长,学会陪伴,学会爱。其实,家庭教育是一种无计划、无组织的教育形式,弥漫在生活当中,生活中的每一个片刻都可能成为教育孩子的契机,家长们要善于发现。

李百芹也表示,家庭教育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父母要好好学习。她说,孩子的问题其实就是家长的问题,虽然表现在孩子身上,但原因多存在于家长身上。父母不理解孩子,交流沟通方式方法不对,久而久之会与孩子疏远。如果家长非常懂得家庭教育知识,熟悉孩子的成长规律,孩子的教育就不会出问题,至少可以减少问题的发生。所以,想让孩子健康成长,家长首先要加强自身的学习。

记者梳理发现,在家庭教育方面,山东已有不少先行先试的经验做法,尤其是在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机制方面,省教育厅先后制定出台了《家委会设置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课程指南》,研发了《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国家职业标准》《家庭教育辅导职业技能等级导则》《家庭教育工作指南》《家长手册》等项政策和指导文件,还成立了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设立家庭教育协调员。这些探索和努力,也为全国家庭教育的发展推动提供了宝贵经验。

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会伴随孩子的一生,如何做好家庭教育,我们还在继续探索、实践中。


作者:迟佳

编辑:周玉森

审核: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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