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教育局发布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禁止清单
发布时间:2019-02-20 11:15 来源:潍坊市教育局 A+A-
-分享-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7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小学、幼儿园禁止下列行为:

1---组织中小学生及在园幼儿参与商业活动。

2---在中小学课程、幼儿园游戏及中小学(幼儿园)日常活动中存在或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

3---在共青团、少先队标识、标志中存在或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

4---利用中小学团队活动、社团活动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开展商业活动。

5---利用教材、教辅材料和练习册等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

6---利用学具、教具、奖状等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

7---利用学生校服、校车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

8---校内宣传栏、张贴物、悬挂物中存在或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

9---利用经审批进入校园的APP、微信号、小程序、互联网群组等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

10---利用中小学校、幼儿园网站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

11---中小学校、幼儿园围墙等附属设施存在、发布(隐性植入)商业广告。

12---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或外来人员在(到)校(园)发布商业广告或为商业机构开展宣传活动。

13---其他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


编辑:张熙

相关阅读

山东与马来西亚联合启动系列教育合作重点项目

9月22日—24日,我厅组织山东教育代表团访问马来西亚,举办山东—马来西亚教育合作重大项目启动仪式,启动系列教育合作重点 ...

10-01 10:18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工智能通识课发布

9月28日,由山东省教育厅指导、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主办的“山东省人工智能通识课发布及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暨山东 ...

10-01 10:21山东教育新闻网

ICP备案序号:鲁ICP备16007069号-3
鲁公网备案号:3701030200074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200001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5175653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山东教育社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头条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