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大,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也走向“流动”,这些孩子跟随着父母进入城市或前往异地,成为“流动儿童”。
日前,民政部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这是国家层面首个就流动儿童群体专门制定的关爱保护政策性文件,有效填补了民生保障领域政策空白。
一
流动儿童一般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流动儿童群体中,长期随同外出务工父母异地生活学习的居多数,与城市本地儿童相比,在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不同程度存在障碍。部分儿童面临监护能力不足、心理健康关爱不足、精神文化产品供给不足、城市和社区融入困难等问题。
这不仅是家庭之痛,也是城市之殇。
为城市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外来务工群体,最纠结的是子女的照看和教育问题。随迁子女因缺乏足够的照管,不幸事件时有发生。而留守儿童“爸妈在哪儿”的锥心之问,更是鞭策政府有关部门加快拓宽留守子女跟父母到务工城市生活的路径,让他们能够平等享有入学、医疗等基本权利。这些问题不解决,常年在外的人心里就不会踏实,亲情扣就难以解开。
图源:《山东教育报》
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归根结底是公民权益问题。加快推进外来人员在文化、经济、政治、生活等领域全方位融入务工城市,重在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公共服务权益均等化,这也是新型城镇化无法绕开的咽喉要道。这个阻点打不开,必然影响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强调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客观上也是对公共服务权益均等化的推进。
二
这次《行动方案》的出台,正是为了回应这些痛点和需求,为流动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中国政府网截图
《行动方案》中设定了两个明确的时间节点和目标:到2026年,流动儿童相关政策制度将更加完善,关爱服务工作将更加精准有效,重点领域惠民措施将更加平等均衡,儿童信息台账将更加精准,基层基础将更加坚实,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整体水平将得到明显提升;到2035年,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将取得显著成效,关爱保护体系将全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将更加均等优质,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权益将得到全面保障。
《行动方案》的可贵之处,在于明确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开出了《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等6个方面,梳理出19项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具体内容,并要求各地对照基础清单制定并发布本地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清单,明确具体服务对象、项目、内容等,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基础清单要求。
三
在权益保障方面,推动流动儿童与居住地儿童均等享有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关爱服务方面,重点从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水平、提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加强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开展城市融入服务4个维度,加强对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关爱支持。
这使关爱服务富有质感,落地变实更具有操作把手。
特别是针对教育质量保障这一备受关注的问题,《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各地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普惠性各学段教育供给,尤其要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就学政策,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兑现这一要求,不只是教育部门的独角戏,需要多部门协同配置公共资源。
流动儿童来到陌生的城市,只有融入居住地社会生活才能有归属感。为此,《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广泛动员企业、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通过开展城市文化介绍、社区环境熟悉等活动,促进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生活。文件下地行走,需要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将关爱流动儿童作为日常工作抓起来,全覆盖落实落细,流动儿童权益才能真正有保障。
应该看到,从留守儿童到流动儿童,问题的出现说到底还是公共服务水平与社会发展不适应。加强对流动儿童的关爱保护,既要解决眼前的燃眉之急,也要谋划长远的发展,着力推动在户籍制度改革、公共资源配置、城市治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系统性的突破。
图源:摄图网
有了方案,关键在于具体落实。从衣、食、住、行、学、医、养、服等各方面把公平、健康、关爱落在服务行动上,为流动儿童提供一个无忧无虑的成长环境,让流动儿童享受到不“流动”的关爱。这不仅是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必要之举,也是建设儿童友好社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作者:张铎木
编辑:贾宜冉
审核:王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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