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九寨沟县一名13岁初一女生因琐事矛盾,遭10名未成年人围殴,施暴者中年龄最小的仅13岁,最大的16岁。暴力行为不仅包括扇耳光、脚踢等肢体伤害,更有人拍摄视频传播,形成典型的群体欺凌场景。警方通报显示,所有参与人已在监护人陪同下到案,教育部门同步介入心理疏导。
此类事件并非孤例,仅2025年上半年,全国已曝光多起类似案件,再次敲响了未成年人暴力治理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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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校园内外欺凌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但这起案件折射出社会问题依旧令人担忧:施暴者年龄日趋低龄化,暴力行为呈现群体性特征,暴力视频在网络肆意传播,而旁观者的冷漠更令人心寒。
今天,“孩子间的玩笑”这样的托词早已无法粉饰暴力本质。13岁受害者承受的不仅是身体伤痛,更是全社会共同的心痛。施暴者用手机记录暴行的行为,不仅暴露出未成年人行为失范的严重问题,更凸显了当前法治意识培养和生命价值教育的不足。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1526人,较上一年度上升4.3%。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暴力事件的危害远超个体层面。对受害者而言,身体损伤可能痊愈,但心理创伤往往伴随终身,而暴力视频的传播更可能引发二次伤害,导致“社会性死亡”。施暴者同样要付出代价,如果不加以惩治,可能导致他们形成反社会人格,滑向犯罪的深渊。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事件正在侵蚀公众对教育生态的信任,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破窗效应”,刺激更多未成年人模仿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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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对于未成年人暴力问题,教育部门的管理教育固然重要,但更需要的是法律利剑的震慑。
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这部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法律,首次对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作出重大调整:
对于14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14至16周岁以及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这改变了以往这两类未成年人通常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
同时,还强化了协同治理机制,对因未达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明确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
面对近年来学生欺凌现象频发,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如果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有关部门还会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以此推动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学生欺凌问题。
此外,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对执法程序有更人性化的规定。若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监护人不能到场,可通知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代表等到场,给予未成年人心理支持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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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如何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这堂“抵制校园欺凌”的必修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父母不能将教育责任完全推给学校,而应主动关注孩子的日常情绪变化和交友情况。当发现孩子出现暴力倾向等不良行为时,必须立即采取训诫、心理疏导等干预措施。对于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可依法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与行为矫治。
对于学校来说,法治教育不应仅停留在课本,而应融入实践,真正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法治教育应当注重实效,避免流于形式,可邀请专业人士进校园,结合真实案例讲解法律知识,让法治教育更生动、更具说服力;打造互动式情景教学,通过角色扮演加深理解,培养法律意识;畅通反馈渠道,设立“匿名举报信箱”或线上平台,让受欺凌或目睹不良行为的学生敢于发声,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干预。
整个社会要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环境。网络平台要严格落实内容审核责任,对涉及校园暴力的不良信息做到“早发现、快处置”;社区应积极开展亲子互动、青少年成长辅导等线下活动,帮助孩子们建立健康的人际交往方式;新闻媒体要把握好报道尺度,多传播法治正能量,少聚焦暴力细节。只有线上线下形成合力,才能为青少年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暴力事件犹如一面镜子,照见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短板。随着法律“利剑出鞘”,更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形成治理合力。唯有将法治威慑与人文关怀结合,才能彻底终结巷子里的暴力阴影,让每个孩子远离恐惧,在安全的环境中追逐梦想。这不仅是对个体的救赎,更是对社会文明底线的守护。
作者:高瑞睿
编辑:袁琳
审核:周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