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产生问题的土壤存在,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情况就在所难免。所以,给教师减负除了要严格落实减负措施、不触碰红线,治理思维需要更深一层、更进一步,从根本上破解学校和教师职责过载问题。
最近,两则涉教师负担的消息引发关注:河北邢台某区因周末发生学生打架事件,教育部门安排中学教师周末到县城大街进行安全巡逻,每校每天派两名教师在划分区域巡逻,甚至要到网吧、台球厅附近查看是否有学生不当行为;四川达州、成都等地学校落实大宗食材进货“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要求教师清晨到校验菜,强制轮班,不遵循自愿原则。事件曝光后,两地均迅速叫停、整改。
让教师当巡逻员、验菜员,是典型的非教育教学任务,触碰了给教师减负的红线。叫停是当然之举,但如果到此为止,恐怕还未触及关键。
给教师“增负”事件屡见报端,与基层管理方式粗糙有关,也与学校和教师的职责过载困境有关,本质是与学生有关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责任未能科学分配,最终由作为末梢的学校兜底,这是当前教育领域一个需要被正视的现实问题。
当前,学校和教师职责过载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学校功能泛化,职责已从相对单一的教书逐步扩展至学生管护、生活服务、安全保障、心理干预等方面功能,但学校架构和人员配备却未能完全同步,任务多了、人没增加,只能内部消化,最终转嫁到一线教师身上;
二是责任归因错位,当前社会竞争压力、家庭教育缺位等问题凸显,只要事关孩子,都归结为学校、教师的责任,这种“出事就找学校”的思维惯性将孩子成长中的大量社会责任单向度压在了教育系统;
三是解决问题的路径依赖,期待学校扮演全能角色,把所有与孩子有关的问题都抛给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体现了一种治理上的惰性——与其费力协调多部门,不如向教育“一派了之”。
从这两起事件看,让教师上街巡逻起因是周末发生学生打架事件,教育学生学校责无旁贷,但重点应是校内,如果把社会层面的管理也划归学校,显然超出了学校的职责范围;供餐服务目前已经成为学校的标配,保障食材质量是应尽之责。落实核验制度的确必要,但学校本就面临编制紧张、人手不足的问题,验菜制度无疑又增加了人员成本。正如当地回应称“食堂管理人员有限,不得已动员教师参与”。一句“不得已”道出了现实困境。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层面都密集出台了系列教师减负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禁而不绝,原因在于纠治往往只回应了“不要干什么”,却未解决“该干的活谁来干”的问题。只要产生问题的土壤存在,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情况就在所难免。所以,给教师减负除了要严格落实减负措施、不触碰红线,治理思维需要更深一层、更进一步,从根本上破解学校和教师职责过载问题。
一要厘清权责边界,解决职责超限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校承担的是教育、管理职责,而非监护责任。我们要梳理学校职责清单,分清哪些是教育教学核心职能,哪些是保障服务职能。对于确需学校承担的衍生职责,如心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管理等,应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经费拨付中予以保障,而非只给任务不给资源。如果确实无法增加人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不能转嫁给教师。
二要明晰角色定位,解决责任倒挂问题。良好的教育生态是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家庭当好第一课堂,社会当好成长的大课堂,学校回归育人的主阵地。需要学校参与的事项应明确责任,不能把学校和教师当作唯一责任人。在甄别的基础上再进行责任认定,责任主体是学生监护人的,就不能以学生身份为由全部交给学校。
三是破除路径依赖,解决方法单一问题。解决教育管理和服务问题要摒弃“派单式”惰性,转向更加科学、专业、协同的治理体系。学校、家庭、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责,特别是专业的事应由专业机构和人员来干,而不是把教师变成“万金油”。如此,教师或许才能从“万能接口”回归教书育人的本位。
作者:李纪超
编辑:白天
审核: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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