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1年实现高校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1-03-26 11:28 来源:《山东教育》高教2021年3月刊作者:本刊记者 李文锦 组稿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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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在全省15所省属高校试点,2021年实现全省高校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

据悉,《意见》以管用、实用、好用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从健全高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章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健全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建立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高校法律文书清单制度、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和通报制度等9个方面提出了山东省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推进的机制体制。

《意见》明确,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依法治校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责任,明确1名校领导分管法治工作,其他分管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法治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高校应当有专门机构负责法治工作,加强日常法律事务管理,配足配优有法学专业背景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吸收校内法学专家和校外律师参加的法治工作队伍;支持法治机构独立开展工作,将法治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2021年山东省高校要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


作者:本刊记者 李文锦 组稿

编辑:扈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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