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娃”可以有,“啃小”不可取
发布时间:2025-02-26 16:57 来源:“山东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作者:吴维煊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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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拥有两千多万粉丝的账号“瑶一瑶小肉包”的主角瑶瑶因一则被绊倒的视频,身陷摆拍质疑。

  视频显示,瑶瑶和一个小男孩在路上蹦蹦跳跳地走着。突然,小男孩伸出一只脚绊倒了瑶瑶,瑶瑶摔倒后大哭,视频里还传出了其母亲的笑声。有网民质疑,该账号多次发布瑶瑶摔倒的视频,此视频疑似瑶瑶母亲为了博取关注特意摆拍。

  瑶瑶母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此事进行了道歉。她解释,自己跟侄子(视频里绊倒瑶瑶的小男孩)说,和妹妹轻轻地玩一下,随后侄子用脚绊倒了瑶瑶。事后查看,瑶瑶并未受伤。瑶瑶母亲表示自己认识到了错误,接受网友批评,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可能伤害瑶瑶的情况,并为摆拍争议致歉,称不是故意为之。

  4岁的瑶瑶不知道什么是粉丝、什么是流量,却拥有了上千万粉丝以及不菲的流量,如此强势的吸粉及博流量能力,自然是家长“会晒娃”的结果。

  有人说,“晒娃是娘的刚需”。虽说这句话不一定完全正确,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即很多母亲都有过“晒娃”的经历。

  晒娃,不一定是把孩子优秀的一面分享到社交平台上,萌娃憨憨的大笑、跌倒后的大哭、嘴角的哈喇子、鼻子下面的鼻涕泡……这些日常生活中率性自然的“萌娃视频”更容易带给人们轻松和快乐。很多网友不仅爱看,还把一些萌娃的招牌动作制作成各类表情包,相关视频账号因此迅速吸粉。

  在网络平台上分享孩子成长中活泼可爱的瞬间,网友们并不反对。如果家长能够捕捉孩子可爱的“一瞬间”,流量大增是自然而然的事,随之而来的便是流量变现。

  现实中,的确有些家长做到了这一点。把萌娃憨态可掬的一瞬间分享到社交平台后,引发大量关注和喜爱,给自己的社交账号带来巨大的流量,不仅让年幼的孩子成了小网红,也让自己大赚一笔。

  据第三方平台显示,“瑶一瑶小肉包”账号1-20s广告报价为40万,60s以上广告报价为55万,高于90%同级达人

  年幼的孩子能不能成为“网红”?该不该成为“网红”?这值得我们深思,也是社会之问。

  从法律层面而言,并未明文禁止未成年人作为短视频的主角或者参与方之一,所以,通过成年人的操作,让未成年人成为“小网红”并不违法。但是,不违法并不意味着不受任何限制。

  中央网信办“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中,特别提到要重点整治利用“网红儿童”牟利,对恶搞儿童博取关注、卖惨引流的行为做出限制。2024年12月,国家网信办通报了一批炮制所谓“网红儿童”,利用儿童违规引流谋取利益的典型案例。

  专项行动开展以后,网络空间清朗了很多,但仍然有人通过摆拍、恶搞等行为,让儿童过早地面对镜头和公众。更有甚者,还有的为了博眼球,让孩子去迎合低俗的审美趣味。虽然部分摆拍及低俗视频吸粉能力和流量变现能力惊人,但其社会影响却很坏,也给孩子的成长带来难以预料的负面影响。

  家长在社交媒体适度“晒娃”,无可厚非。但若以谋取利益为目的对孩子进行非理性包装,如让上幼儿园的孩子学习高等数学等高深课程,把年幼的孩子打扮得怪里怪气,让孩子做一些危险、低俗、搞笑动作吸人眼球,以此吸引大量粉丝,然后通过流量变现,如此“晒娃”是在把娃当成流量的摇钱树,是在“啃小”,显然是不可取的。

  以“啃小”为目的“晒娃”,影响了孩子的世界观,影响了网络世界的清朗,影响了社会风气。所以,以“啃小”为目的的“晒娃”,必须停止。

  目前,各网络平台的视频审核大多采用电脑审核+人工审核的方式,只要视频内容不涉及敏感话题,基本能通过审核,致使部分内容低俗的作品成为漏网之鱼。各网络平台应加大以儿童为“主角”视频的审核力度,从源头杜绝此类视频流出网络。

  短视频兴起后,不工作、不劳动,整天琢磨拍各种博眼球视频,希望通过流量变现实现人生逆袭的成年人不在少数。所以,大众应对“流量变现”这一规则进行价值观视角的深刻思考,共同抵制短视频平台上的各种乱象。

  作为成年人,家长在每做一件事时都应基于理性;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但凡与孩子相关的事情,都要有严格的底线。将孩子进行非理性包装,并以此获得流量变现,通过“啃小”赚钱,不是一个合格家长应有的行为,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理应被叫停。

作者:吴维煊

编辑:袁琳

审核: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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