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日前,济南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校外培训领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以下为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
济南艾茵青少全能托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济南市市中区泉景雅园商务大厦307室开展学科培训。2026年2月10日,市中区教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妥善安置学员,退还违规收取学费,并处罚款50000元。
案例二
济南里仁教育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济南市天桥区海尔云世界滟澜公馆花园三区S2号楼103、104号沿街商铺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2026年1月21日,天桥区教体局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责令其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三
济南高新区智慧优佳培训学校超许可范围办学,擅自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2026年5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教育文体部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4860元;并对机构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
案例四
济南市长清区安亲托管中心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长清区文昌街道东三里村中街东南角第一家北屋违规组织学员开展学科类培训。2026年3月10日,长清区教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责令其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
温馨提示
请广大家长朋友们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跟风、不盲从,若确有培训需求,请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买课程,不要选择不在平台内的校外培训机构或参与违规培训。对于部分机构鼓动家长绕开App进行购课,或通过优惠、折扣等形式诱导家长一次性交费超过三个月或60个课时,或费用超过5000元的行为,请广大家长朋友要高度警惕,坚决抵制。对于此类情况,请通过山东“双减”举报随手拍或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编辑:周玉森
审核:孙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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