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妥善安置1.2万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在满足驻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的同时,金乡县按照“政府负责、公办为主”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在指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办学学校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居住地所在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并有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凭证等,经商人员拥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经营情况核实,且截至招生报名时满一年以上的,其子女均可在城区顺利入学。
作者:王超
编辑:冀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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