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的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1-12-07 09:26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作者:韩新民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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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治的倾情护航。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专门立法,为进一步畅通学校和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各方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遵循。

  将家庭教育纳入法治轨道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转型,传统的生活方式、家庭结构、教育功能等也随之发生变化。但是,无论时代和社会如何变迁,家庭的社会功能不可替代,家庭的教育作用不可替代。放眼历史长河,这不仅影响国家未来的人才与人口战略,对学校和家庭而言,也能起到规范、指导、约束作用,对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对“双减”政策的有效呼应。该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并强化了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服务和支持,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的学习负担。在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大背景下,家庭教育立法也将进一步促进学习型家庭建设,使家长和未成年人共同成长。从“五项管理”的发布到“双减”政策的出台,再到如今的家庭教育立法,可以看出国家要培养选拔的是身心健康、有创新精神、有团队合作精神的学生,体现出一切以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的整体思路。而家庭教育的立法,就是这一整体性未来教育治理顶层设计的重要一环。

  家庭教育立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保障。家庭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家庭和谐、促进社会进步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都不能偏离家庭教育的实质。从义务教育阶段来看,我们要在重视孩子成“才”的同时,更加重视孩子成“人”,让孩子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独立性强、“三观”正的人。学校可以通过构建特色课程体系、举办家长讲座、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制度、邀请家长观摩学校教育教学等方式,建立良好的学生与家长交流平台,引导家长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与学校、社会共同担负起教育的神圣使命。(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作者:韩新民

编辑:白天

审核:孙悦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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