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作业缓交期”并非减负“良药”
发布时间:2024-02-26 09:36 来源:“山东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作者:张婧文 张学炬 A+A-
-分享-

  开学了,对于未完成寒假作业的学生来说,报到这一天内心是非常忐忑的。为此,近日,多地教育部门发布通知,建议中小学开学后设置 “作业缓交期”,没有按时完成假期作业的,可以在开学两周内补交作业。

  消息一传出便在网上引起热议,很多网友表示,假期作业缓交还不如直接不布置。更有人戏谑地称,中高考的考生也会焦虑,不如允许他们暂缓两周考试。

  积攒了一个假期的作业如果到最后还没完成,开学似乎就成了一道难以越过的坎。一些学生选择临阵突击,试图一夜“创造奇迹”,设法应付过去。

  这样的体验,很难说是为假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学生完不成寒假作业的原因很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暂且抛开只顾放松游玩不完成作业的不论,有的学生是由于家庭变故受而心理受创,没有心思完成作业;有的学生是感觉作业难度太大,家长又无法给予其帮助,需要开学后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有的学生则是假期跟随父母外出,导致作业遗失或遗忘等等。

  各种主客观原因,造成他们开学后无法按时交作业。

  对于这些学生来说,作业缓交期的设置无疑是一种人性化的关怀,它避免了“一刀切”的做法,体现了“以生为本”的原则和对学生的尊重。

  “作业缓交期”能像学生期待的那样减轻压力吗?

  事实上,新学期开学后,学生不仅要面对新的课程,还要应对新的作业。对于那些未能完成假期作业的学生来说,即使有了缓交期,他们仍然需要在两周内同时完成假期作业和新课程的学习。如果学生利用这两周的时间来补作业,势必会影响到新课的学习。

  缓交作业,是将属于假期的焦虑延后了两周,并不利于学生培养学习习惯与规则意识。从某种角度来说,把本该按时完成的任务延后,这样的安排在学生心里无疑埋下了一颗违背契约精神的种子,助长了学生“这次错了,下次还敢”的心理。

  试想,如果两周后学生还是没有完成作业,难道学校还要将期限延长吗?如此“缓兵之计”,不但不能根除学生的心理问题,反而可能会加剧学生对规则的漠视。

  恰当的做法是引导学生培养规则意识,而不是变相教给学生破坏规则。

  就如同一些网友指出的,做不完假期作业,导致学生焦虑等心理问题的产生,学校就安排学生暂缓交作业,那么,学生在将来面临诸如中高考这样更加急迫重要的事情时,同样会焦虑,难道学校能一直为学生“兜底”吗?

  这样来看,对那些没有完成作业的同学进行批评甚至给予适度的、形式多样的惩戒,比给他们设立“作业缓交期”应该更有教育作用。

  其实,像“作业缓交期”这样的权宜之策并非为学生减压减负的“良药”。最好的方法还是要让学生主动消除对假期作业的抵触情绪。

  学校不妨将收作业变为增强学生诚实守信意识与契约精神的契机,变被动为主动,改变以往“催学生交作业”的工作方法,正向地培养学生的守信意识。

  比如,向及时上交作业、作业完成认真的学生实施奖励。这样,学生会把按时交作业做为一种积极的挑战,从而逐渐戒掉懒惰与不诚信的坏习惯。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从作业的内容上进行改革。在漫长的假期里,学生不愿去完成作业,很多时候不是时间不够用,更多是因为作业的“无趣”。

  在寒假初期,刚刚结束了期末复习与考试,学生基本上已经对上学期的知识稔熟于心,此时再让他们去完成以复习巩固为主的假期作业,学生会觉得味同嚼蜡,自然一回家就将作业和书本束之高阁了。

  如果将预习新课作为假期作业的主要内容,学生或许会抱着新奇的心态去尝试完成。成年人不妨试着回忆一下自己的学生时代,每学期最开心的时候难道不是拿到新课本的那一刻吗?

  学校不妨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学期末就将下学期的课本发给学生,教师也可以把布置作业的侧重点放在自主预习新课上面。这样,学生带着求知欲和好奇心去完成假期作业,或许会取得意料之外的效果。

  来源:“山东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

  投稿邮箱:sdjyxcgzh@163.com

作者:张婧文 张学炬

编辑:袁琳

审核:周玉森

相关阅读

小饼如嚼月,最抚学子心

10月6日这一天,是中秋节,也在国庆假期,两节上演“喜相逢”。当中秋的月明遇上国庆欢腾,今年的十一必定是阖家欢乐,举国同 ...

10-05 10:33山东教育新闻网

坚持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 培育新时代齐鲁“大先生”

 2023年教师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致信全国优秀教师代表,提出并深刻阐释了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

10-09 10:02《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创新“三策”

小学阶段是学生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形成的关键时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这一时期的德育工作不仅关乎学生个人的成长与发展,更关系 ...

10-10 10:45《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ICP备案序号:鲁ICP备16007069号-3
鲁公网备案号:3701030200074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200001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5175653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山东教育社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头条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