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南市以振兴乡村教育、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着力点,通过建立机制、创新举措、优化服务、提供保障,全面打造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农村教师队伍。
一、深化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让更多人才“下得去”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向乡村地区流动、推动实现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不断深化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导向,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打造“单位不固定、岗位常流动”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管理机制,市教育局联合人社等部门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统筹调剂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多项政策叠加,聚焦持续发力,着力打通城乡人才流动渠道。
区域内部交流、名校跨校交换、学科竞岗交流、双向选择交流等一系列颇具系统性、创新性和前瞻性的交流轮岗举措,为全省乃至全国推动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济南经验。“十三五”时期以来,济南市共有2.2万余名校长、教师参加交流轮岗,其中1.3万名教师参加城乡间交流轮岗。各区县已经实现了每年有10%以上的教师交流轮岗,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二、激励惠师向乡村教师倾斜,让更多人才“留得住”
留得住教师是乡村教育振兴的希望所在。为让更多的优秀教师能够扎根乡村安心教书、潜心育人,市教育局切实加大对乡村教师的激励优惠力度。
一是向乡村教师发放工作补贴。一般乡镇,每人每月200元,每增加一年,月增发标准提高10元;艰苦边远困难乡镇,每人每月300元,每增加一年,月核增标准提高15元。二是落实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将中级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区县,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率先在全省实施“在乡村中小学从教满一定年限可以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制度,共有352名乡村中小学教师取得基层中小学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让更多在农村地区工作的教师享受到“实惠”。三是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速度。截至2021年11月22日,济南市已完成乡村教师周转宿舍1772套、61738.49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其中,2019—2020年完成乡村教师周转宿舍694套、21159平方米;2021年完成乡村教师周转宿舍1078套、40579.49平方米(2021年度任务完成率133.88%)。四是在济南名师、济南优秀管理者等人才选拔、评优评先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21年,分别评选出100名“济南市优秀乡村教师”和100名“济南市优秀乡村青年教师”,9名济南乡村青年教师入选首批山东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
三、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力促乡村教师“教得好”
为切实推动乡村教师培养培训系统化、精准化,济南市健全“走出去+请进来、互联网+教师发展、校本研修+专家引领、全员+骨干、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教师培训体系。2016年以来,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先后举办13期乡村骨干和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班,共计2880名乡村教师参加培训。培训充分发挥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的优势,持续开发教师培训精品课程资源,采用定制化、菜单式的培训方式,依托“泉城名师名校长讲坛”——乡村教师扶持项目,创设师德与专业理念、教师专业发展等培训模块22个。与此同时,开展教师自主选学试点,提供培训讲座400余次。邀请专家引领下的工作坊进行跟进式指导,聘请“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省项目组专家,开展主题讲座、在线研讨、答疑等,进一步提高混合式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编辑:王骄
审核:周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