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人,济南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岗简章发布
发布时间:2023-04-14 08:46 来源:济南大学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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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济南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10人,博士管理岗8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博士辅导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应聘博士管理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6.博士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济南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济南大学网站(http://www.ujn.edu.cn)、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  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济南大学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xgc.ujn.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4日9:00-4月27日16: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进入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注册,登录人才招聘系统进入“2023年博士辅导员、博士管理岗招聘”模块找到相应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进入人才招聘网站后查看“应聘须知”。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将相关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A4纸上,以图片格式传);

  (2)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

  (3)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仅限博士辅导员岗位);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应聘,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需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面试,并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报名及录用资格。

  1.初审

  2023年4月14日11:00-4月27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人才招聘系统,关注系统初审结果,如需补充材料,请在结果反馈后的2天内补充提交,过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2.网上缴费

      报名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4月28日9:00-5月4日16:00,登录“济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及时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5日9:00-5月6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时出具)。

  3.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招聘网站首页招聘公告,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济南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博士辅导员岗位需提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原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7)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2.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四、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767192

  联系邮箱:rsc@ujn.edu.cn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和《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7号)执行。相关材料请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

编辑:王骄

审核: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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