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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位推动、扎实有序完成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09 16:38 来源: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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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工作要求,山东省自2月24日开始全面部署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工作于5月27日至28日顺利完成,山东省共抽取16个样本县(市、区)321所中小学的9600多名四、八年级学生参加测试,300余名中小学校长、4500余名班主任、数学、体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了问卷调查。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要求,第三周期的监测在前两个周期开展的数学、语文、科学、德育、艺术、体育6个学科基础上,试点增设劳动教育、心理健康和英语3个学科,将开展9个学科的监测。2021年监测学科包括:数学、体育和心理健康;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数学学习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监测形式更加多样,纸笔测试之外还开展了体育与健康的现场测试。

为确保山东省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山东省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统筹部署

接到国家监测中心通知后,山东省立刻行动,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督导、基教、教师、体卫艺、教科院、考试院等多部门多机构参与的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省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样本县均成立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教育局相关部门的人员为组员的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严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与安全性。

基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精神,结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印发省级做好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相关通知和工作方案,规范组织程序,明确工作要求。

通过省级遴选和市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建省视导员专家队伍,2021年山东省向每个样本县派遣2名省视导员,1名参与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工作的省视导员和1名市级推荐的熟悉教育评价与监测的相关工作人员,利用以老带新方式,点对点、一对一全程参与监测实施全过程,指导和督促县区监测工作。

根据以往的经验,山东省今年强化市级联络员的工作要求,为确保样本县工作顺利进行,省教育厅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各样本县所属市教育督导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的1名负责同志担任市联络员,负责做好与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样本县之间的沟通联络和对辖区内样本县监测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监测工作历时较长、程序规范、过程严密,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在调研省级实施工作需求的基础上,拨付专项经费,利用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省教科院组织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二、严密组织、有序推进

山东省于3月2日、3月29日和4月9日组织参测的11市和16样本县(市、区)相关人员认真观看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培训会,并在会后上交参会情况。3月11日,2021年山东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培训会在济南召开,会议采用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省教育厅督导室有关领导、省教科院评估所全体同志以及来自11个地市的市级联络员、16个样本县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有关同志,共8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山东省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目标与方向。会后,各样本县均按照相关要求按时组织相关监测培训,为山东省今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奠定了基础。

为确保省与市、县之间联系畅通,省监测工作办公室第一时间建立QQ群,并安排专人负责,分别建立山东省2021国家监测工作群和2021年山东省质量监测省视导员工作群,各有关市、样本县的相关工作人员和省视导员均加入。特别在监测信息上报和样本校确认工作中,监测办公室全体人员严阵以待,随时为样本县答疑解惑,发现问题及时与样本县进行沟通。为了圆满完成各个环节的审核工作,坚持“信息报送要前置,加班加点是常态”,即使在节假日和下班后也坚持在线工作。

为保障山东省2021年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提前视导工作,与5月7日至14日分4个小组赴样本县进行视导检查,采取座谈、现场视导等方式对样本县的监测组织和准备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所有省视导员进行现场培训,对于监测的各个环节、注意事项等逐项进行说明和演示,并对省视导员提出的疑问耐心讲解。提前视导不仅是对样本县工作的检查和省视导员的培训,更是为样本县和省视导员的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5月24日省视导员赴各样本县开始检查视导工作,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为每位省视导员配备相关手册、《山东省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视导员必读》、胸牌等相关材料,对视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5月27日-28日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两个巡查组,对部分样本县(市、区)进行巡查,国家派出的视导专家到相关样本县(市、区)进行了视导检查,对山东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山东省16个样本县(市、区)均按要求圆满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三、强化运用、转变观念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要“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应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深入研究监测中显现出的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的经验与问题,促进山东省义务教育质量与水平,切实完成监测的“最后一公里”,成为山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山东省自2019年率先开始进行国测结果解读工作,开展了一系列量化分析和实证研究。解读工作围绕“梳理、组建、调研、课题”四个方面展开。梳理山东省在义务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国家监测中心深入反复探讨;组建由高校专家、省-市-县教研员和优秀骨干教师等人员构成的专家团队,形成专业性、针对性强的问题与研究方案;调研各部门、各层面及不同群体对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分析和运用的需求;课题带动科研,逐步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解读报告。

2021年1月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介绍了监测的基本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强调了结果运用,并将山东省学科专家撰写的部分监测学科解读报告作为附件下发至各市教育局,引起强烈反响。

2021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发现的典型地区经验案例》的通知》,山东省潍坊安丘市实验小学《创新理念促教学 多措并举提质量 ——大语文教学策略及实践》获选首批24篇经验案例文章进行宣传推广。山东省及时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各市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立足实际、加强运用,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并将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上交。

自2015年开始至今,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领导下,在各市和各样本县的共同努力下,山东已顺利完成多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与实施工作,连续荣获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今后将更加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更好地为教育高质量发展助燃助力!(来源: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

编辑:冀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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