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树洋 刘玉双)为深化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10月31日,淄博市桓台县城区街道兴华社区联合共驻共建单位桓台县档案馆、桓台县实验小学开展“贯彻《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志愿者们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条例》相关内容。活动中,志愿者向居民及社区周边商铺发放《条例》,宣传讲解文明用餐、文明就医、文明上网、文明出行等内容,并号召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的创建中,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争当创城工作志愿者。
此外,志愿者还通过摆放自行车、清扫卫生、擦拭宣传栏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践行者,助力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作者:王树洋 刘玉双
编辑:冀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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